互联互通不畅仅仅是一个表面现象,其背后有着许多深层次的原因。解决互联互通问题必须标本兼治,而且应“重在治本”。
近几年来,随着电信市场竞争的加剧,有关互联互通方面的争吵、纠纷乃至恶性事件越来越多,国家监管部门在多次制约、监管难以奏效的前提下,提出了“互联互通是高压线,谁也不准碰”的强制要求,对于有关纠纷,则是以“先确保互联互通,而后再及其他”的原则处理。对于互联互通这种可能由多种不同因素造成的复杂问题,采取这种“一刀切”的行政命令方法是否过于简单?对此,笔者想提出如下意见。
第一,令人难以理解的“无票搭车”。假如我们外出,任何机场、火车站都不会允许不购票的乘客上车和乘飞机,没有人会允许乘客可以“先让我上车(或飞机),以后再谈购票”(极个别因时间关系来不及购票,工作人员也是必须确保其上车后能立即补票才会对其放行)。不购票上车、飞机行为不仅工作人员有权制止,法律、公安也给予支持,违反上述规定,会被以破坏治安等罪名受到法律的追究。可是在电信领域,却恰恰存在这种无票搭车,却又变相受到国家保护的现象。比如网间互联费用问题,尽管主导运营商对网间互联费用过低提出了许多意见,但即便是这极低的网间互联费用,某些运营商却可以一拖再拖,最长甚至高达几年而拒不给付,给另一方造成了巨大的经济负担。而对这种无票搭车(不给付或不及时给付网间结算费用)现象,有关主管部门却长期不能采取及时有效的措施。如果被拖欠的一方,由于其长期拖欠互联互通费用中断或影响网间互联互通,有关部门则立即以所谓触犯国家政策而进行通报或制裁。
第二,随意降价,削弱了国家电信资费政策标准的严肃性。电信资费哪些属于国家管理,哪些属于市场调节,国家有关文件都已说得清清楚楚,对于国家管理的基本电信资费,运营商不得随意调整和变化。但是在许多领域,国家政策的严肃性已经受到严重的挑战,许多国家规定的基本电信价格早已面目全非。比如,移动通信的价格,国家规定标准是双向收费,每分钟0.40元。而现在,全国各地几乎没有一个城市在执行这个标准,许多城市不仅主动下调了收费标准,甚至已经开始实行单向收费。移动通信市场价格的这种混乱局面,已经严重危及了传统固话运营商的生存。从本质上说,移动通信市场是在依托传统、庞大的固话市场而逐步发展起来的,离开了与固话网的互联互通,移动电话就很难发展或很难得到快速发展。而面对移动运营商违背了国家规定基本通信价格的行为,传统固话运营商频频向国家有关督管部门反映,却得不到任何回应,而一旦固话运营商为了其自身的生存,不得已在互联互通上采取一些硬措施以期达到逼迫对方回到国家规定基本价格上来,这就立即受到“触犯互联互通高压线”的指责,并受到有关通报甚至各种各样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