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服务资费的制定要以电信全服务长期增量成本(TotalServiceLongRun Incremental Cost)为依据,就是说要用电信的全服务成本来制定各项电信服务的价格。从电信定价理论上来讲,电信运营商的收入不仅要收回服务的边际成本,还要收回固定成本,实现国际资本市场上有竞争比较意义的受益。
手机漫游的成本计算不能以短期边际成本(Short-TermMarginalCost)为前提,这种成本是短期经济成本。短期边际成本定价理论(STMC-basedPricing Theory)讲得是电信服务的价格等于提供服务的边际成本,这种理论上的定价方式上世纪80年代美国经济学会和美国管制经济学会曾经进行过讨论,但从来没有被美国50个州的任何一个州的公用事业委员会(Public Service Commission,相当于我国各省的电信管理局)实际使用。其基本原因是:如果电信运营商的固定成本无法收回,企业无法生存,更不要说持续发展。其最终的结果从根本上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
众所周知,电信运营商在提供服务前需要先建设规模巨大的网络,并且要对网络不断地规划和优化。电信运营商在提供各项服务的时候,每项短期边界成本都非常低,但运营商平常的运维却是没法按照每个服务来分离的。如果我们认为手机漫游的价格要以短期边际成本计算,是趋近于零的,那么我们必须在逻辑上同时承认,几乎所有的电信服务的成本都是零,那么我们是不是也要把所有的电信服务的价格都制定为零呢?
在这个问题上,我建议大家认真看一看电信专家委员会秘书长杨培芳和北京邮电大学经济管理学院舒华英教授最近对漫游资费定价所提出的中肯意见。他们的观点可以总结为两点:一是漫游的成本不能以短期边界成本为基础,必须考虑网络建设的固定成本和其他成本;二是电信服务的定价应该是电信全服务定价,对漫游费的单独定价是不宜的。这些观点反映了他们对产业长期发展的负责精神和专业的科学态度,反映了以全服务长期增量成本来考虑各项服务的资费定价的正确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