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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

偷换概念忽悠用户 信产部警告宽带虚假宣传

出处:新京报 作者:记者郭冬颖 2005-09-07 09:10 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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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日前信产部公布的电信服务投诉情况,宽带服务和电信业务代理商虚假宣传成目前电信服务两大重点,信产部尤其对前者发出警告。

  根据日前信产部公布的电信服务投诉情况,宽带服务和电信业务代理商虚假宣传成目前电信服务两大重点,信产部尤其对前者发出警告。

  据悉,宽带服务问题主要集中在部分企业在业务推广过程中,没有对宽带业务进行真实、全面的宣传说明,用户普遍反映实际上网速率达不到企业承诺,认为企业进行虚假宣传甚至蒙骗消费者。同时还有网络不稳定,企业后续服务无法保证等。

  目前,电信业务经营者在宣传宽带接入业务时,上网传输速率多用“bit”(位)为单位,而用户在上网过程中,浏览器和应用软件显示速率通常以“Byte”(字节)为单位。

  信产部指出,“bit”和“Byte”都是数据量的标识单位(1Byte=8bits)。以电信业务经营者宣传的1M带宽为例,理论上,所谓“1M带宽”是指1Mbps(bps:位/秒),亦即1×1024kbps/8=128kBps(Bps:字节/秒)。在实际使用中,还需扣除约12%的数据头信息以及各种控制信息(统称为开销);因此经过开销后的速率上限应为112kBps左右。所以1Mbps带宽实际可利用速率约为112kBps,而512kbps带宽实际可利用速率约为56kBps.信产部提醒说,用户在选择宽带业务时,应注意企业在业务宣传中使用的传输速率单位,避免所选带宽跟真实需求不符。

  另外,发改委还指出,个别电信业务经营者的营销人员和代理商,在上门营销业务时存在欺骗误导电信用户的行为。具体形式包括:针对部分用户不了解通信行业的相关情况,盗用其他企业名义推销本企业业务;诋毁其他电信业务经营者的企业形象、商业信誉和业务品牌;只告诉用户本企业的收费情况,而对拟推广业务的整体收费构成含糊其辞,如回避IP电话需要收取市话接入费的事实;夸大业务的使用范围、功能、期限和优惠事项,进行虚假承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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