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0日,被称为“企业内控管理紧箍咒”的“萨班斯法案”在中国移动福建、天津、湖北、山西等四家省级公司开始试点。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薛涛海副总裁在福建举办首批试点单位动员会上宣布了这一决定。经过试点运营和效果评估之后,“萨班斯法案”企业内部控制管理项目最早将于2006年在中国移动各省级公司全面推广。

  中国移动此次实行的主要试点项目是“萨班斯法案”中最苛刻和最严厉的404条款。

  该法案404条款规定,上市企业必须保证公司管理层建立和维护内部控制系统及相应控制程序充分有效的责任体系,同时提供管理层最近财年对内部控制体系及控制程序有效性的证明及内控机制评价报告。中国移动试点项目将涉及涵盖企业经营、IT系统控制、投融资管理、财务监控、法律法规监督等13个大类、38个细项,一旦投入实施,必将引起企业整体控管流程的重组,人员岗位职责的改变,对于企业内部流程梳理、加强财务投资监管、协调内部资源分配、提高管理透明度等方面都将具有相当大的影响。为了实施“萨班斯法案”,中国移动从公司总部到试点省级公司均成立了专项运营小组,挑选出大量的专业人员专门负责整个项目试点工作,并且引入毕马威公司作为执行顾问,对试点工作以及未来的全面正式运营提供指导和规范。

  (人民邮电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