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浩:3G并不是一定要等到市场已经非常成熟、需求已经非常明了再去进行技术研发和业务推广。应该让企业去判断市场成熟与否,让企业去决定何时启动市场。
李俭伟:即使把3G仅定位于数据业务,国外3G运营商也是通常在非话音收入达到9%-18%时引入3G服务的,而中国移动与中国联通的非话音收入今年计划分别达到13%与9%。因此,3G在国内实际上已经具备了一定的需求基础。
有关3G的话题成为国际通信展的热门话题,国产3G手机的出炉使得对3G终端匮乏的担心有所缓解。在这个节骨眼上,本报采访了信息产业部电信研究院通信政策研究所黄浩先生和中国电信集团广州研发中心无线通信研究部李俭伟先生。
记者:现在很多人都在谈3G启动要等到市场成熟。所谓“成熟”有没有标准,是等苹果落地,还是等苹果红了?
黄浩:我们在说业务成熟与否时,这本身就是一个市场的概念,用户是否有这样的业务需求,运营商是否能够提供这样的产品和服务满足用户的需求。如果说业务成熟有一个评价标准的话,那也只能是市场标准,只有市场才能告诉我们它成熟与否。所谓技术的成熟、设备的生产、业务的提供这只是站在供给方的角度来分析,同样用户的需要、购买力水平、市场的规模这也只是需求方的分析。业务成熟与否最终需要供需双方的碰撞,需要市场来回答。
这其实是一个非常简单的道理,我们现在搞市场经济,市场自然是资源配置的基础性手段。但是我们发觉今天对3G业务成熟与否还在不断的讨论,如果没有市场的实践,你可以说苹果已经落地,他可以说苹果红了,第三个人还可以说苹果还没影呢,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谁也不能说谁错。这种不能证明对与错的辩论于事无补,现在问题的关键是开放市场,让市场给答案。开放市场并不意味着3G业务已经成熟或者没有成熟,也就是说开放市场和3G业务成熟与否是两个独立的概念。同时,开放市场也不意味着3G业务就会提供,但是通过市场开放能够让运营商去判断3G业务成熟与否、去决定是否提供3G业务。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发觉有些实际上是机制上的问题:第一,政府和企业各司其职。在3G问题上,判断业务成熟与否、提供3G业务与否显然是企业该做的,也只能是企业去做;政府主要是进行许可证发放、市场监管、公共资源规划(比如3G频率资源)等。第二,市场准入制度完善。市场准入应该是促进这一市场的形成和健康发展,应该尽可能地、尽快地开放市场,促进竞争和创新、促进资源的合理配置,而决不能成为市场发展的障碍。
李俭伟:综合来看,一个技术市场的成熟需要在技术(网络设备与终端产品)成熟的前提下,以市场需求规模及产业链发育程度作为决定因素。国内3G是否成熟也可以根据这个标准作出判断。
首先,对于3G网络设备与终端产品,从信产部刚完成的3G外场测试情况看,WCDMA R99与CDMA2000 1X EV-DO的网络设备都比较成熟了,这也可以从两种制式在国外市场得到持续加速发展的实践中得到一定验证。在手机终端方面,即使是一直困扰商用的GSM/WCDMA双模手机问题,也有望随第三代产品的陆续上市而在今年底或明年初得到解决。
其次,国内3G市场需求应该全面的看待。与发达国家2G市场饱和而需要引入3G的高速数据业务以拉动市场持续发展不同,国内2G/2.5G市场仍有较大的存量与增量空间,尤其对于获得3G牌照的新进入者,其发展初期将把重点放在争夺2G/2.5G存量与增量市场上,因此,2G/2.5G本身就构成了国内3G相当部分的需求。另外,即使把3G仅定位于数据业务,国外3G运营商也是通常在非话音收入达到9%-18%时引入3G服务的,而去年中国移动与中国联通的非话音收入分别达到9%与6%,今年的计划则分别为13%与9%。因此,3G在国内实际上已经具备了一定需求基础。
最后,从产业链发育程度看,整体上国内2.5G业务的产业链发育程度跟北美基本处于同一水平,略落后于欧洲,与日韩则有一定差距,但我们通过考察发现,近两年3G业务的加速发展对日韩2.5G/3G业务产业链的建设起了较大的促进作用。
总的来看,在市场化程度较高的国外电信市场,3G仅是电信行业层面的技术制式演进,在政府的协调下,通过制造商、运营商、消费者等相关利益群体的博奕就可以形成对3G较理性的共识。但在国内,由于涉及到国际商业利益、民族知识产权、民族产业发展、电信改革深化等一系列复杂问题,3G实际上已经变成了超越电信业层面的国家级决策,这是国内3G最大的特殊性所在。因此,虽然我个人认为国内3G在技术、市场需求,产业链发育等方面都基本具备了商用条件,但政府出于实现国有资产保值、扶持国有3G制式、有效平衡各运营商利益等考虑,一直对3G持谨慎的态度,这也是可以理解的。
记者:我们现在说3G的应用,很多时候是站在现在的角度看未来,是一种应用预期。是否所有应用都会按照人为设定的业务方向发展?国、内外在发展第一、二代移动电话或推广其他技术方面有没有可资借鉴的例子?
黄浩:没有一项业务是已经非常成熟、非常完善了、完全按照事先的想法来做,最后成功地在市场推出并得到充分的认同。市场是供需双方的磨合和碰撞,任何一项产品和服务只要它被市场接受,那它必定是供需双方磨合和碰撞的结果,而不是任何一方的一厢情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