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的电信管制机构加拿大广播、电视和通信委员会(Canadian Radio-television and Telecommunications Commission,缩写CRTC)昨天下午做出了一个令人吃惊的规定,它要求语音IP提供商(VoIP)必须在今后90天内为其用户提供紧急911服务,否则就会受到强制停业的处罚。
CRTC的这个规定来的太突然,令电信行业的大多数企业始料不及。虽然CRTC一直在研究这个问题是众所公知的事情――许多公司在大约一年前向CRTC表明了他们对911的观点,但这个命令下达之快和之严厉远远出乎他们的预料。在2004年4月,CRTC表示,只要技术上可行,它就会要求VoIP提供商提供911服务。
除了要求VoIP 服务提供商实现911服务以外,CRTC还要求VoIP服务提供商执行一个严格的公告体系,在所有电视、电台和印刷广告等媒体中告诉消费者其911服务的现级别,或者缺乏911服务。VoIP的安装部件也必须标有概述所提供911服务的警告标志。CRTC还要求VoIP提供商收取与其他电话公司相同的911服务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