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凝芳:中国的监管机构改革应当坚定不移地立足于本国电信行业发展的实际情况,服从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监管体系。
张盈唐:深化电信监管改革已经到了重要关头。政监分离,建立独立的电信监管机构虽然是长远方向,但是转制的条件和时机的把握十分关键。政监分离在中国还有一个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
近日,信息产业部领导又要求研究监管体制改革的问题。目前,国内电信企业间全方位的业务竞争不但远未出现,严重影响了电信业务间的有效竞争,更为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留下很多隐患。电信监管已显得越来越重要,中国电信监管机构发展趋势将会如何?为此,本报记者采访了信息产业部电信研究院政策研究所研究员马凝芳、中国电信北京研究院研究员张盈唐。
记者:当前国际电信监管机构的发展趋势如何?
张盈唐:实现有效竞争的重要前提是要有一个透明和可预见的监管环境,电信业的发展和技术的迅速变化需要大量的投资。只有当运营商确信有一个清楚的规则体系来保证开放和竞争的市场时,他们才会进行长期投资。否则,投资者就会处于风险之中,从而失去投资动力。政监分离所要求的独立监管机构是独立于企业又相对独立于政府的监管机构,它的好处在于提高监管的公平性和权威性,保障监管所需经济条件和人才条件。这对电信业发展和整个经济都很重要,对中国电信业对外开放尤为重要。
从目前世界各国的实践来看,到2001年底国外已有112个国家成立了独立监管机构。我国入世时关于电信的承诺中将信息产业部作为独立监管机构运作。
记者:我国电信监管目前处在一个怎样的阶段?
马凝芳:我国电信行业目前仍处于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从垄断经营到市场竞争,从实行不对称管制培育竞争环境到实行对称管制促进有效竞争,从政企合一到政企分开,从政资分开到政监分离,从严格控制市场准入到依法规范电信企业的经营行为,维护市场良好秩序的过渡期和转型期。
记者:我国当前电信监管中还存在哪些问题?
张盈唐:目前“政监分离”的架构已经形成,但实际运作并不彻底,矛盾困难很多,需要继续巩固。
在经历了这些年的改革之后,纵观当前我国电信市场,打破垄断引入竞争的成效已经显现,但是离公平有效的市场竞争环境还有相当大的距离。电信运营商的经营行为有待规范,市场的良好秩序尚未完全形成。恶性竞争的频频出现,越来越彰显出电信监管缺乏力度。深化电信监管改革的确到了重要关头。现在的主要问题是如何改革?是在原有体制框架基础上继续加强监管力度,深化改革;还是改变原有体制,成立政企分离的独立监管机构。
马凝芳:目前电信监管中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一是监管立法体系不完善,监管行为缺乏系统、有效的法律支撑,致使监管行为边界难以把握;二是监管部门角色定位不清,多重管制目标难以兼顾,导致监管缺乏效率;三是监管部门仍然习惯于用单一的行政手段处理问题,缺乏法律、技术、经济等多种手段的协调运用。
记者:“政监分离”、“政监合一”各有哪些利弊?
马凝芳:在“政监合一”的体制下,管制部门既是政策的制定者,又是政策的执行者,这一机制因其避免了政策制定部门和行业监管部门的相互协调,因而可以在兼顾市场的同时集中做好产业政策的贯彻实施。特别是在目前电信立法体制尚不完善,法律尚未清晰界定管理者的权力边界,多数管制者还不习惯各部门相互协调、相互制衡的法律思维时,这种管理模式能够使管制者的意图得到最大程度的实施,在行业发展初期,对促进行业发展、扩大行业规模会起到较大的帮助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