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留神就签“霸王条款” 买完东西拿不着发票 80%的受访者表示——网上购物 最怕售后服务没保障

  28%的受访者表示 不因《电子签名法》实施而增加网上购物次数

  有数据显示,目前我国的网民已达到8700万,仅2003年,我国在线购物市场总值已达42亿元人民币。网上购物越来越盛行,随之而来的侵权问题也被大家所关注。

  网上购物“霸王条款”、没有发票无法得到售后服务、网上卖主“流动性”强投诉无门、银行账户被盗等问题,都已成为网上购物者的心头病。

  网上购物现状

  64%的受访者有网上购物经历

  在接受问卷调查的百名网民中,64%的人有过网上购物的经历。他们当中,55%的人是冲着“方便、省时”去的,28%的人认为“品种齐全”最吸引人,而17%的人称“价格便宜”是令自己动心的前提。

  网上购物侵权排行

  80%的受访者称售后服务没保障

  注:针对这道多选题,北京市消协的工作人员介绍说,在“网上购物”投诉中,绝大部分的消费者没有要发票的意识,在无法证明“卖主”是谁的情况下很难获得赔偿。同时,网上商家的“霸王条款”一般出现在较隐蔽的地方,等发现问题时被商家以此“回应”,许多消费者则自认倒霉,这在一定程度上纵容了“网络霸王条款”。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张志勇认为,网上购物陷阱的主要责任还得追究“信息发布者”。

  未来展望

  《电子签名法》赋予电子签名法律效力 28%的受访者表示不因新法实施而增加网上购物次数

  专家指出:消费者目前更在乎购物安全的补救措施

  今年8月,由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的《电子签名法》,首次赋予电子签名与文本签名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并明确了电子认证服务市场准入制度,试图将电子签名作为“网络身份证”,以保障电子交易安全。

  对这部将于2005年4月1日施行的法规,38%的受访者认为“网上购物有了法律保障,购物更加放心”,而34%的人认为“无所谓,不影响选择购物的方式”,28%的人认为“不太乐观,不会因此增加网上购物次数”。

  不少受访者觉得网上购物“最希望出台的法律法规”。64%的受访者认为“保证投诉、退货渠道方面”是目前最关键的。

  张志勇博士指出,随着网络交易的增加,《电子签名法》对于网络交易安全有其积极作用,但在其他法律法规都未健全的情况下,消费者目前更关注的可能还是在网络这种新兴的、虚拟的环境中“购物安全的补救措施”。

  而目前的相关法规存在滞后现象,如1995年生效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目前网上购物的新消费形态肯定规定不足,因此,加快“消法”、“商标法”、“广告法”、“专利法”等配套法律法规的修订才是“营造网上购物法制环境”的关键所在。

  危险提示

  网上购物四大陷阱

  低价陷阱

  许多产品以市场价的半价甚至更低的价格出现,这时你要在头脑中多打几个问号。特别是对名牌产品,因为品牌产品除了二手货或次品货,无法降价那么多。

  巨额奖品陷阱

  有些不法网站、网页会利用巨额奖金或奖品诱惑消费者浏览,并购买其产品。

  虚假广告

  许多产品都把说明弄得天花乱坠,消费者在点击进入之后,购买到的实物与网上图形不一致或赠品缺失。

  霸王条款

  一些购买合同采取格式化条款,对网上售出的商品不承担“三包”责任、没有退换货款说明及未建立隐私保护等。

  给您支招:一核实、两选择两注意

  核实

  购物网站要合法,必须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一般来说,正规网站都标有网上销售经营许可证号码和工商行政管理局红色标志,消费者可点击进入查询该网站资料。

  选择

  选择好付款方式、选择好购货类型,建议使用货到付款的方式,不买大件产品。

  注意

  一注意阅读交易规则。二注意保存消费记录:把公司网页上任何有关消费保证的事项(送货时间、客户服务、退货办法或其他相关事项)打印出来,因为网页随时有可能更换。写下所有电话联系的细节,包括日期、时间以及对方的姓名。同时,注意核对货品是否与所订购商品一致,有无质量保证书、保修凭证等,即时索取购物发票或收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