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电讯管理局今天发出咨询文件,建议撤销事先批准电讯盈科旗下香港电话有限公司根据其牌照经营住宅及商业固定电话服务价格的有关规定。受影响的其它固定网络营办商,可以在六周内就新牌照格式及该文件相关事宜作出回应。
根据这建议,该公司的价格无须获得电管局局长批准,包括因应另外10家主要固网商的价格竞争而提供的折扣及其他优惠,电管局长有信心该建议会促进固定电话服务的竞争。 电管局发言人解释,香港在9年前开放电讯市场时,因为香港电话公司当时有很大的市场优势,能够在新的固定电话网络营办商取得稳固基础前扼杀竞争的发展,所以有需要对该公司施加比较严格的价格规管。
发言人表示,自1995年以来,固定电话服务的竞争日趋成熟,而竞争不但源自新的固网商,更包括移动电话服务及新的宽频设施等等,宽频电话服务业已推出,事先批准价格的规定已经跟目前市场情况脱节,监管部门可以根据市场竞争的成效调整规管力度,是基本的原则,因此,就如何有效地改变对香港电话公司价格的监管征询业界意见。
电管局建议发出没有附加价格批准条件的新固定传送者牌照,以撤销事先批准香港电话公司价格的规定,在这建议下,电管局长无须就香港电话公司两宗有关免去主导地位的申请作出裁决,由于电管局长了解到对申请作出裁决会引起法律方面的关注,现阶段如根据牌照条件对该两宗申请作出裁决,可能会妨碍当局引用《电讯条例》有关滥用主导地位的条文,但此等惩处掠夺性定价的条文必须继续适用于香港电话公司,尤其当事先批准其价格的规定将可能被撤销。
电管局长建议维持香港电话公司必须公布收费及事先知会当局的若干规定,电管局长尤其可以公布香港电话公司的住宅服务收费,以增加透明度,保障消费者权益,当局将要求香港电话公司提交现行成本会计资料,以简化资料提供程序及避免不必要的延误,这对有效执行《电讯条例》促进竞争条文下的事后规管制度非常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