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极网11月18日消息(记者 于艺婉)《北京市移动电话入网合同》和《北京市固定电话入网合同》示范文本的正式推出,似乎意味着消费者在狙击电信霸王条款的征途中登上了一个新的台阶,但细细探究,新规定似乎还是有换汤不换药之嫌。
11月17日,北京市工商局和北京市通信管理局联合宣布了上述两个示范文本,其中涉及了六项霸王条款:通信中断客户不能向电信公司索赔;客户资料不符,移动通信公司立即停止服务;修改合同不用告知客户;电话清单只存三个月;网络故障通信公司不承担违约责任;通信公司解释一切。
电信新规定屈从《反垄断法》
虽然,上述条款都做了一些类似清单保存5个月、通信中断可免收障碍期间的基本月租费及其他月功能费、取消通信公司解释一切特权的规定,但整体看来,新规定对消费者关注的霸王条款并没有实质推进,月租费、双向收费都不在本次规定的范畴。
对此,诺盛咨询分析师韩小冰表示:“一直以来电信运营商都处于垄断地位,消费者是弱势群体,消费者在通信过程中的损失评估、索赔等等其实都需要法规的界定,这次的新合同文本虽然也有所提及,但很多说法都没有形成硬性规定。”
新文本将于12月1日正式开始执行,但是,只有新入网用户才享受新合同文本赋予的权利,老用户不能将新规定作为争取权利的筹码,电信运营商不愿放手的霸气由此可见。
“电信行业此时的让步应该与近期国家讨论的《反垄断法》有关,这最起码体现了电信行业的姿态,新规定是出台了,但是,发布规定和贯彻执行是两码事,即使以往的霸王条款有所更改,但具体效果也只有在执行中才能见分晓。”韩小冰说。
网通说法遭质疑
在新的《北京市固定电话入网合同》中,有这样一条关于话费清单的说法:乙方对甲方原始话费数据应至少保留5个月,并按甲方要求免费提供相应的长途话费和详细清单,对甲方有关通信费用方面的疑问应予以明确的解答和核实。该规定字里行间并没有提及怎样处理乙方不能提供清单的情况。
而目前北京网通就以设备改造难度大为由,指出暂时还无法为用户提供话费清单。上述新规定将于12月1日起正式执行,但是,据某平面媒体的报道称,网通在对提供清单方面还没有明确的时间表。
记者就此采访了国内著名的计费系统软件服务提供商亚信公司某工程师,“原则上电信运营商都可以提供话费清单,从计费系统的角度来讲,这项功能是完全支持的。”该工程师说。
同时,一位不愿具名的业内分析人士也表示,所有的运营商都不会愿意提供话费清单,坊间一直有运营商内部职工的话费于无形中分摊给消费者的说法,“用户一旦拿清单和自己的电话记录较起真来,就会有麻烦,而且,消费者提出的打印等方面的需求,也会给运营商造成成本压力。” 该分析人士说。
目前,中国移动全球通用户可通过营业厅和网上查询的方式获取通话详单,动感地带用户的话费信息只能通过网络查询,而神州行不能通过任何方式获得明细。中国联通可以为后付费用户提供清单,而如意通、UP新势力等预付费用户则不享受该项服务。
和网通一样,中国电信和中国铁通也都提供固定电话服务。不过,中国电信可以为个人固定电话用户提供通话详单,还可以将详单发至其为个人用户免费提供的电子邮箱。铁通则是由有的号段提供清单,有的则没有。(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