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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

听证代表: 漫游费调整可能另提新方案

出处:劳动报 作者:费凡平 2008-01-13 09:31 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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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手机漫游只是虚拟服务,那么漫游费就应该取消;如果确实是投入成本的服务,那么就应该看成本和价格之间的关系。

  一家外贸公司业务经理陈刚告诉记者,对网上公布的两个方案没看太明白,总体感觉降价幅度很小,只降了大约2毛钱左右,因此“对两个降价方案很失望,离广大消费者的诉求相距甚远”。市民曾红也表示,最重要的是没从方案中看到对漫游费成本的核算,只看到一个计划要出的降价结果,应通过独立公正的审计部门来审计漫游费成本,并对外公布。

  昨天,记者电话采访了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推荐的消费者代表———上海市联合律师事务所的江宪律师。他说已在11日晚上8时,接到了国家发改委工作人员的电话,通知他听证材料已经寄出,约两三日后就可以收到。同时,他告诉记者,发改委确定的听证时间已定在22日。

  对此次听证会,江宪律师表示,如果手机漫游只是虚拟服务,那么漫游费就应该取消;如果确实是投入成本的服务,那么就应该看成本和价格之间的关系,看价格是不是合理,讨论如何合理收费,让消费者得到更多的实惠。

  江宪律师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已经明确了电信资费的定价原则。该《条例》的第二十三条规定:“电信资费标准实行以成本为基础的定价原则,同时考虑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要求、电信业的发展和电信用户的承受能力等因素。”《条例》还规定,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根据相关部门或电信管理的机构的要求,“提供准确、完备的业务成本数据及其他有关资料。”此次听证会是否会公布国内漫游费的成本数据,目前尚不得而知。

  目前在美国、澳大利亚等国家和地区,根本就没有手机漫游费,而欧盟电信企业也将取消欧盟3.8亿手机用户的跨国漫游收费。如果没有证据证明漫游费有成本,江宪表示,不排除要求提出新方案。

  信产部近日公布了两套漫游费方案,但大多消费者却对方案有些失望,认为降价幅度太小。听证代表江宪对此表示,如果没有证据证明漫游费有成本,不排除要求提出新方案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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