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naByte 5月28日消息    加州议会(上院)近日批准了一项针对Google新Gmail电邮服务的法案,法案对那些为广告和其他目的而检查用户信件的电子邮件服务商规定了严格的限制。

  这项法案在修改后获得通过,修改去掉了一项关键规定,即要求电子邮件服务商在检查信件前,应当征得所有使用该服务的信件发送人的同意。

  法案起草者、共和党人参议员Figueroa的声明指出:“我的立法保证我们隐私性最强的通讯将依然恰恰不变—隐私。”

  Google公司发表的声明说,由于公司将继续与参议员在法律问题上协作工作,Google对该法案持中立立场。

  Google公司说,Google基于善意与参议员Figueroa和他的助手进行合作,以解决她对个人隐私和在线通讯的担忧。该公司称,我们相信,在绝大多数关键问题上已经达成了概念性协议,但是还没有就所有的细节达成一致。由于我们处在立法过程中,因此仍然需要对法案的特殊语言做一些工作。

  加州上院的立法正值Google试图阻挡人们对Gmail意向不到的负面反应。当三月晚些时候Google推出1GB免费储存的基于网络的电邮服务时,Google遭到了人们的反对。

  Google宣称,新电邮服务是电邮的再发明,这种电邮基于可搜索的数据库文档,而不是传统的文件夹形式。然而,一些批评者提出了他们的担心,即Google有可能迫使消费者服从于不能得到保证的隐私风险。

  新法案明确地准许电邮和即时信息服务商检查信件内容以便提供广告服务,只要服务商符合如何使用数据的某些限制标准。法案规定,服务商不得保留从电邮中获得的信息,也不能与第三方共享信息,或者对任何雇员和其他自然人显示信件内容。(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