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洲卫星产业正在重新找回立足点,然而,一些区域性、限制性、不透明的监管问题似乎还悬而未决,监管改革的难点和重点何在?

  经过几年的冬眠,亚洲卫星产业最终将重新回到轨道上去。虽然一些分析师对于亚洲卫星的前景只是表示了谨慎的乐观,但这份乐观无疑是亚洲卫星产业一个良好的信号,表示了它正在重新找到自己的立足点。在经受了亚洲金融危机以及SARS之后,亚洲的经济已经显示了复苏的迹象,对卫星服务的需求,包括家庭用途以及宽带业务,也已经在许多地区逐渐显露出来,新发射的卫星也将提供更多的新业务。与此同时,卫星制造业也从卫星的以旧换新中有所获益。

  除了不断传出的好消息以外,亚洲卫星产业依旧还有一些悬而未决的问题隐藏其中。除了一些诸如容量过剩和转发器价格低等问题以外,这个产业的发展还受到了区域性的、限制性的和不透明监管环境的影响。这些不利的监管环境对亚洲卫星产业的长期发展产生了负面影响,包括提高成本、耽搁时间以及提高了卫星投资的风险。与此同时,这些不利因素还降低了卫星与其它通信技术的竞争力,比如光缆。

  虽然在过去的几年内,为创造一个公平的竞争环境,一些亚洲国家的政府已经采取了一些重要的措施来改善监管环境。例如,日本和韩国已经降低或取消了外资在卫星运营中的投资比例限制。与此同时,印度已经解除了它对IP主干网和宽带卫星的监管,并且减少了对VSAT业务上的限制。中国也采取了一些措施以鼓励外商对卫星业务的投资。

  然而,亚洲地区对卫星产业的监管改革还远远不够,并且在许多国家还根本未提到议事日程上。为了亚洲卫星通信产业的繁荣发展,有关监管政策改革难点和重点的讨论,将在下面分别进行。

  区域监管机制的差异

  监管政策各自为政的现象在整个亚洲地区都普遍存在。亚太地区一向以地区差异著称,包括管理哲学、民族利益、文化以及经济上的各种差异。同样,这些差异也不同程度地反映在卫星业务和技术的开展上,因此在监管卫星通信方面,亚太地区也各不相同。规范卫星通信的监管规则便反映了这种差异,尤其是在许可证的颁发政策和频谱分配策略方面差别显著。虽然,由于各个国家国情的差异导致的在监管政策上的差异情有可原,但这种差异将阻碍卫星产业的发展却是勿庸置疑的。

  为了让卫星通信在亚洲变成一个灵活的、有吸引力的产业,卫星运营商必须能够完全地和自由地发挥他们的技术优势:在整个亚洲的大部分地区提供基于点对多点业务的能力。一个在亚太地区开放业务的卫星可覆盖十几个主权国家,每个国家都有其自己的许可证发放和频谱分配准则。为了在亚洲地区提供区域性卫星业务而需要获得每个国家的许可证是一件十分繁琐的任务。尤其是当你遇到一些地区的监管制度不透明和对不同的公司采取差别对待时,这项任务将变得更为困难。单在一个国家申请许可证遇到的困难就有可能推迟和危及整个投资项目。而且,仅仅这种困难就足以使得失去耐心的投资者从这块充满风险的市场中退出。

  因此,为降低进入市场的壁垒而进行的协调各国卫星监管的行动势在必行,包括许可证的发放和频谱分配的各种监管制度。有些人主张参考欧洲通信标准组织的标准来制定亚洲版本,另外有人建议组建地区性标准中心。无论这种协调最终将采用哪种形式,最重要的是早行动总比晚行动要好得多,因为这两种形式都是为解决突出问题,并且建立一个协调性机构以便解决将来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

共3页。 1 2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