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们正处于“十五”与“十一五”两个五年的重要战略交替期,如何正确认识目前所面临的国内外形势,确定下一个五年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方针,对于我们能否抓住重要战略机遇期,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电信行业管理工作也必须超前规划,调动所有资源,正确处理市场开放和管理的关系,解决好投资体系、结算方式、资源配置等问题,为行业转型服好务,营造好健康的发展环境。如何才能解决好这些问题?记者以为,只有立足行业、面向全社会思考问题,才能找到根本的解决办法。

  在我国,巨大的市场需求是促进行业快速发展的驱动力之一。目前,用户需求已经超过技术成为促进产业发展的主要推动力量,满足用户需求、释放消费潜力是政府行业管理思考的一个基本出发点。因此,在制订政策时,如何从社会更广泛的角度审视通信业,将自身放在更宏大背景下思考发展?如何处理企业利益、行业发展与消费者利益的矛盾?如何将行业发展与社会责任协调起来?将是行业主管部门面临的紧迫课题。今后政府应更多地考虑电信行业在自身飞速发展之后,应该如何为促进我国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降低社会交易成本、促进社会各类资源的合理利用和社会转型,对国民经济的间接贡献而作出更大贡献?如何以电子商务、电子政务服务各行业,拓宽行业服务领域,并发挥先导作用?如何注重服务质量和数量的平衡发展,为和谐社会贡献力量?我们在这些方面都依然大有可为。

  在竞争的市场环境下,电信运营企业只有通过整合资源,不断创新,提供多样化的业务才能满足市场的需求。随着社会的发展,不同的消费主体对电信业务有着不同的需求,而且对通信的依赖性加大,老百姓的维权意识也越来越强。前几年用户关心的主要是装机难、修机难问题,而现在用户更多地关心自己的合法权益,关心有关的业务规定是否方便、合理,是否符合用户的利益。而且要求更多地了解有关的信息,更多地发表意见,更多地参与到电信业务规定的制订和完善的过程中去。这是社会进步的表现,政府管理部门需要认真分析这些变化,努力从思想认识上适应这些变化,并在工作方式上加以改正。

  近几年,我国行业主管部门逐渐认识到了来自用户方面的推力,不断调整监管思路,调整监管着力点,着眼产业长远发展和用户、企业利益,将用户监督作为一个重要手段,重点解决了服务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如电话卡余额、短信陷阱、市话详单等问题,不断引导、督促企业改善服务,降低资费,满足用户需求。

  但是,一个不容回避的事实是:在我国成为世界第一通信大国以后,在当前电信业面临转型的关键时期,我国通信管制也遇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战,必须回答以下问题:电信业发展不同阶段的管制目标如何选择?电信产业价值链的变化是否带来管制重点的转移?今后市场竞争格局与管制模式有哪些变化?在今后政策制订时如何保护日益高涨的消费者利益?技术进步、业务创新与合理管制的“度”应该如何把握?管制成本与效率的衡量是否该提上议事日程?管制机构自身的能力建设应有那些保障等。这些问题将成为我国通信管制者必须关注的焦点,也是进一步以监管促发展的基础。今后,如果管制部门关注的目光只限于六大国有企业、仅仅局限于具体管制政策的调整,恐怕已经不能提供足够的解决手段。千变万化的市场会提出一个个难题挑战监管者的智慧和能力。通信管制的决策者和研究者,必须整体思考今后我国通信管制体系的变革趋势问题,拿出切实可行的办法,系统地解决当前面临的问题。当前,以下几个问题应该引起重视:

  一是注意重复投资与普遍服务问题,使不同区域协调发展。

  2004年,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成立了“电信业重复建设课题组”,在曾任联通董事长的杨贤足的带领下,该课题组完成了对电信网络重复建设的数据测算和对策研究。据统计,在我国的电信基础设施方面,因重复建设造成的浪费超过2000亿元。在建设节约型社会的今天,这个数字尤其令人感到触目惊心!另一方面,地区、城乡之间的数字鸿沟现象依然存在,普遍服务任重道远。解决这一矛盾,首先要将电信网络资源开放和电信普遍服务写入《电信法》;其次,国家必须从优化市场竞争结构入手,推动电信市场有效竞争格局的形成,尽快将普遍服务基金建立起来。以此推动我国电信业城乡之间协调发展,为构建和谐社会作出应有贡献。在“十一五”期间,信息产业要将区域电信的发展与区域经济的发展水平,区域电信发展目标要与当地经济水平统筹起来考虑,并适度超前。要继续完善农村通信网,鼓励制造业和运营业联手开发满足农村市场的终端,推动农村通信信息化,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贡献力量。

  二是注意综合性管理部门和专业性监管部门之间的工作协调配合问题。

  当前,通信行业的许多问题已经成为社会的共同问题,需要社会各部门进行综合治理。比如互联网的治理、网络安全的管理等。作为一个行业管理部门,电信监管涉及的专业性很强,技术发展非常快,和一般性行政管理有所不同,一方面要求监管队伍具备很强的专业技术、知识,监管经费一定要有充足保证,另一方面也不能囿于行业,故步自封,埋头拉车。随着电信技术的飞速发展,通信对社会、国民经济的渗透力越来越强,受惠人群越来越广,关注度越来越高,监管政策要考虑的问题越来越多。比如当前面临一般性的综合性的反垄断规制机构和电信监管机构之间职能如何调整划分的问题,我们监管体制需不需要进一步调整?互联网治理中各部门应该如何分工、配合?政务推进中发改委、国资委、财政部等相关部委应该如何配合?这些问题表明,我们必须重新思考中国电信业所处的发展阶段和管制机构的使命,探索国家各管理部门的互相配合对解决当前电信业中的监管问题至关重要。

  三是注意现有矛盾解决和适应未来电信市场转型的问题。

  由于机制不顺,在“十五”期间,小灵通、恶性竞争、短信陷阱等问题使政府监管十分被动。经过多年的推进,目前监管机构角色定位日渐清晰。对于通信监管部门的职能定位,信息产业部副部长奚国华几次在公开场合强调,行业主管部门应该代表全社会利益,包括国家、企业和消费者利益,而在当前电信支出远远高于其他日常生活支出的情况下,行业主管部门首先要代表的是消费者利益。他还指出,电信监管部门要继续转变观念,高度重视并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电信服务热点、难点问题。这也是“十一五”期间监管机构思考问题的立足点。明年,电信市场的矛盾将更为突出,监管部门应该借发展3G业务的机会,统筹考虑其他业务、市场、改革、重组等问题,把全业务经营和优化市场竞争结构相结合,与完善监管政策相结合,积极引导产业链的进一步深化合作,积极务实地推进各项改革,立足现有问题,着眼未来发展,使电信业稳步健康发展。

  (张英 人民邮电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