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记者特地对《通信世界》杂志社将连续举办的“中国通信运营业WTO基础知识培训”所讲授的内容进行了综合整理,刊登出来以飨读者。
WTO的概况及基本概念
WTO(世界贸易组织)是根据乌位圭回合多边贸易谈判达成的《建立世界贸易组织协定》于1995年1月1日成立的,它是一个国际经济组织,是一个处理各国家、各地区之间贸易关系的国际组织,这个组织对世界经济和贸易的发展发挥着重要作用,它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并称为国际经济的三大支柱。WTO由各成员政府组成,到目前为止,WTO共拥有成员144个。
一、WTO与GATT
WTO的前身是关贸总协定(GATT)。GATT全名为“关税与贸易总协定临时适用协定书”。二战后,为吸取教训,避免全球性经济危机,首先由美国发起,包括中国在内的23个国家签署了关税和贸易总协定。所以,中国是GATT的23个发起成员国之一。但是,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蒋介石政权放弃了中国在GATT中的席位。这也是为什么后来我们的谈判叫做“复关谈判”。GATT存续期间,一共进行了8轮多边谈判,乌拉圭回合之后,参加谈判的各方达成了《建立世界贸易组织的协定》,世界贸易组织(WTO)由此成立,中国的“复关谈判”变成了“入世谈判”。
WTO与GATT是有一定区别的。第一个区别是在成员的构成上,GATT的成员是以发达国家为主,而WTO是一个国际大家庭,其成员不仅包括发达国家,还包括广大发展中国家。而且,GATT是一个临时性的组织,它仅仅是一个协定,WTO则是一个正式的国际组织。GATT的成员不叫成员,叫缔约方,而WTO的成员是真正意义上的成员。第二个区别,两者的管辖范围不同,GATT的管辖范围只包括货物贸易,而WTO的管辖范围除了货物贸易,还包括服务贸易、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和与贸易有关的技术措施。第三个区别,GATT的协议是一个诸边协议,而WTO的协议是一个多边协议,诸边协议意味着各成员可以有选择的参加,而多边协议则意味着各成员须全面参加。即对GATT的条款,一成员认为某些条款不适合该成员,它就可以不签署,而WTO协议则是一揽子协议,要参加就都要参加。因此,两者在处理问题的方式上也不相同,GATT强调一致通过,而WTO强调“除非所有成员一致反对,否则就通过”。第四个区别是在争端的解决上,在贸易上发生争端时,GATT是没有办法,只以谈判,通过双边谈判或多边谈判来解决,而WTO则有一套很完善的争端解决机制。
二、WTO的原则和目标
WTO的目标,简单地说有这么几个:一是提高各成员国的经济、生活水平;二是保障各成员国就业,增加就业机会;三是增加各成员国的收入和有效需求;四是扩大货物和服务贸易;五是保障发展中国家特别是欠发达国家的发展。所以,从目的上看,WTO并不是要使哪个国家经济衰退。从WTO的发展来看,包括从GATT的运作来看,加入WTO并不会导致一个国家的经济衰退。
WTO的基础原则有这样几条(详见本刊2002年3月8日第7期):一是非歧视原则,非歧视原则又包括两条,即最惠国待遇和国民待遇;二是市场开放原则,WTO通过谈判,要求消除贸易壁垒,最终实现贸易自由化;三是透明度原则,要求所有成员影响贸易的法律、政策必须公开透明,而且强调贸易法则的统一性,强调成员国国内贸易法律法规的统一性,即在一成员国内,没有经济特区,要统一遵守该成员国在加入WTO时或在多边谈判中所做的承诺;四是公平贸易原则,WTO禁止一成员向其他成员倾销,禁止补贴,要求补贴必须在允许的范围内,为此,WTO规定了一些反倾销、反补贴的补救措施,即一成员如向其它成员倾销其产品或服务,其它成员可以采取相应的反倾销措施。
三、WTO的规则
WTO规则包括20个协议,7个执行规则和详解,还有25个部长宣言,加起来有几十个文件,内容非常繁多,文字表述非常拗口,即使专家,阅读WTO的法律文件都感觉困难。WTO的基本原则都贯穿于WTO的这些规则之中,融合于多边贸易体制、机制之中。
WTO法律结构,全称叫《建立世界贸易组织协议》,简称《WTO协议》,其下包括4个附件,其中第一个附件又包括附件1A、附件1B和附件1C(详见本刊2002年3月8日第7期)。1995年WTO成立之后,经过谈判又达成了3个协议,其中有两个与信息产业有关,一个是《基础电信协议》,一个是《信息技术协定》。WTO的规则有三个特点,一是规范各成员的政府行为,消除各成员政府对跨国跨境贸易的干扰,在这点上看,入世是政府入世,不是企业入世;二是WTO要求各成员在共同遵守规则的情况下,又规定了不遵守的例外,包括一般例外和国家安全例外,并且为发展中成员规定了过渡性安排;三是WTO规则具有强制性,凡是WTO的成员,其贸易政策都要遵守WTO规则,都要接受WTO的审查,所以要说WTO的影响,直接影响的是一成员国的行政管理体制和政策制订机制,中国在加入WTO后8年内,WTO每年将审查中国的贸易政策,有人认为这是对中国的歧视,但要看到中国的经济处在转型过程中,WTO一些成员对中国的贸易政策的确存在一些不信任因素,可是中国的改革也的确需要外界的压力。
四、加入WTO对我国的意义
我国加入WTO,成为WTO成员,可以享受多边谈判达成的成果,通过参与多边贸易规则的制订,维护自身的权益;可以通过开放市场来获得进入其它国家市场的机会;可以通过多边贸易争端解决机制来解决贸易冲突。毫无疑问,加入WTO,是改善我国的对外贸易环境,加深与世界各国和各地区经济贸易联系的必然选择。这是我国加入WTO的第一个理由。
第二个理由,从WTO的原则和规则来看,世贸组织的基本原则和规则体现了市场经济的一般规律,加入世贸组织,有利于加快我国的改革开放进程,有利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世贸组织是以规则为基础的国际组织,它的非歧视、透明度等基本原则都是我们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所需要采纳的,加入世贸组织,可以加速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
第三个理由,从中国的国际地位来看,中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中国的贸易额在全球贸易中排第七位,如果把欧盟看成一个整体,中国则排在第五位,中国与WTO成员国之间的贸易额占我国贸易总额的90%以上,这样一个贸易大国不加入WTO,容易被各贸易大国排除在外,被边缘化,使我国在国际交往中的形象与我国在国际上的大国地位不相称。如果说1971年中国恢复在联合国的合法席位是中国重返国际政治舞台的话,中国加入WTO则是中国重返国际经济舞台。中国加入WTO后,受到了广大发展中国家的普遍欢迎,广大发展中国家希望中国能在加入WTO之后代表广大发展中国家的利益说话。
第四个理由,从国际形势来看,中国加入WTO,也是中国深入参与全球化的必然选择。中国要在全球化中发挥重大作用,我们必须加快开放。世界贸易组织的目标就是要大力推进贸易和投资的自由化,所以,世界贸易组织在经济全球化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加入世贸组织,将使我国以更加积极主动的姿态参与经济全球化进程,加速我国经济与国际经济的接轨。
WTO框架下的电信服务贸易
电信服务贸易是WTO服务贸易框架下的重要组成部分,关于基础电信的谈判是从1994年5月开始的,最初参加谈判的只有33个成员国。到WTO成立时,关于电信服务贸易的谈判最终并没有达成协议。WTO成立后,相关各方继续在WTO框架下就基础电信市场的开放进行谈判,到1997年2月15日,各成员国终于达成了《基础电信协议》,69个WTO成员国共递交了55份关于基础电信的具体承诺减让表(欧盟15国作为单独一方)。
一、国际电信服务贸易谈判的
主要背景
电信行业是关系到国家主权和信息安全的行业,也是经济发展的战略性产业,所以电信服务贸易一直是各个国家WTO谈判的焦点,发达国家在这一领域占有明显的优势。这是因为,发达国家国内电信市场已趋于饱和,竞争激烈,急于开拓国际市场,尤其是发展中国家的市场,同时它们的市场经济已运行了几十年甚至上百年,在电信管制上也有一套完备的管制制度,管制规则明显优于发展中国家。与此相对应,在电信管制上,我国直到1999年才颁布了一个《电信条例》,《电信法》至今还在起草制订阶段,我们的电信改革也是在无法可依的条件下进行的,实际上是在摸着石头过河。
在电信市场开放谈判中,发达国家对开放电信市场以强硬的态度提出了有利于它们的要求,并以其现有的法律法规来保护自己的电信市场。而发展中国家一方面希望在电信开放中引入资金,引进技术,加快本国电信的发展;另一方面,因为电信涉及到国家的主权和信息安全,大多数发展中国家的法制和管制制度又不健全,自我保护能力较弱,因此,都对电信市场开放持保守态度。已经加入WTO的发展中国家,对基础电信市场的开放也都有一定的限制。在中国加入WTO的谈判中,一是由于中国电信市场的潜力巨大,有经济利益可图,二是欧美等发达国家也希望利用电信网络进行意识形态的渗透,因此,在与中国的谈判中,欧美等国对中国电信市场的开放提出了很高的要价。针对这些要价,我国也提出了我们的基本要求,一是坚持电信企业必须由中方控股,二是要求与中国有关的任何国际接入都要经过经中国政府批准设立的国际关口局。事实上,美国等国家对国际关口局在保证一个国家的信息和网络安全中的作用也有清醒的认识。经过艰苦的谈判,中国最终也守住了在开放电信市场上提出的上述两点基本要求。
二、我国对开放电信市场的承诺
三、加入WTO对我国电信业的影响
对我国电信业来说,加入WTO,既有有利的一面,也有不利的一面。有利的方面可以概括为“三个有利于”。一是加入WTO有利于为我国电信发展拓宽融资渠道,引进先进的技术,在更大的范围、更广的领域、更高的层次参与国际经济和技术合作,加快我国信息化建设。加入WTO,我国电信市场逐步对外开放,使得我国电信业可以多途径、多渠道利用外资,加大电信业的投资力度;在电信技术方面,则可以进一步引进国外先进技术,结合自身优势,加快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通信设备的开发,从而推动整个电信产业发展;同时,加入WTO也使得我国有机会参与电信市场开放新的规则的制订,维护我国电信业在国际电信服务贸易中的合法权益;此外,根据对等开放的原则,加入WTO还使得我国电信企业可以“走出去”,参加国际电信市场的竞争。二是有利于引进国外电信业先进的管理经验和管理模式,迫使我国电信企业尽快转变观念、转换经营机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进一步提高我国电信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三是有利于我国电信行业监管体制的改革,建立与国际接轨的电信监管体制,为我国电信发展建立一个良好的体制环境和法律环境。
但加入WTO给我国电信业发展带来了挑战。我国电信市场的现状是:竞争不充分,企业大而不强,企业的运行机制还不能适应市场竞争的要求。因此,加入WTO之后,我国企业首先将面临着与国际电信巨头同台竞争的巨大挑战,不同企业在不同业务领域的市场份额可能会在竞争中有所减少。其次,加入WTO将对我国电信监管体制和普遍服务带来挑战,我国电信业发展东西部差距较大,过去是通过企业内部东西部之间交差补贴来实现全网的统一发展,我国加入WTO之后,外资首先会向利润率比较高的东部投资,国内企业要和它们进行竞争,也不会再交叉补贴,这就不利于西部的通信建设和发展。第三,加入WTO将给我国网络信息安全的管理和监管带来挑战。另外,加入WTO后,外商进入中国电信市场,将高薪吸引我国的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这将直接影响我国的电信企业,因此我国电信企业必须理顺体制,考虑如何吸引和留住保障发展和竞争所必需的电信人才。
我们也要看到,在我国加入WTO之时,全球电信业界正处于萧条期和调整期,所以,外国电信资本不会立即进入我国电信市场。而且,根据我国的承诺,外资进入中国电信市场,必须遵守《外商投资电信业管理规定》,必须与中国获得业务经营许可的电信企业合资且由中方控股,所以外资不会直接对我国电信业产生冲击。综合起来看,外资对进入中国电信市场将采取逐步进入和审慎的态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