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段时间以来,电话卡市场价格混乱,虽经国家及各级电信主管部门多次三令五申下文件要求,但仍没有得到很好的控制。电话卡恶意降价倾销的根源何在?笔者想从如下几个方面谈谈个人的拙见。

  一、网间结算价格不尽合理。以长途IP卡为例,国家现行规定IP国内长话每分种0.3元,而对固定网的网间结算价格仅为每分种0.06元,结算价格仅是全部通话费的20%。从这种价格比例关系看,如果暂时忽略IP电话运营商建设和维护成本,也暂时忽略IP电话卡的制作成本,那么,对于IP电话运营商而言,他的IP电话卡销售价格只要超过国家规定价格的2折以上(也就是说只要高于0.06元的网间结算价格),他就不亏本,超出部分就可以视为IP业务的净收入。由此可见,在这种结算价格政策下,IP电话运营商将有高达近80%的价格活动范围,正是由于有如此之大的价格浮动空间,使得各个IP电话运营商为了争夺市场,扩大IP卡销售额,不惜竞相降价,折扣一般打到5折、4折甚至更低,这种恶意竞争降价,不能不说与目前的这种较低的网间结算价格有关。对IP电话运营商的运营销售而言,网间结算价格是他销售价格的最低临界点,很明显,假如IP 卡的网间结算价格不是定在国家规定价的20%,即0.06元,而是定在国家规定价格的50%,即0.15元,那么IP卡的运营商的经营价格临界点就绝不能低于国家规定价格的50%,考虑到电话卡的制作成本,长途电路的建设、运营成本等诸多因素,IP电话运营商在这种网间结算价格的基础上,最多也只有10-20%的价格浮动空间,即IP运营商只能按国家规定通话价格的80-90%销售,而不能再低。

  从另一个层次上说,这种较低的网间结算价格也是引起目前网间互联互通不畅的重要因素之一。近一段时间以来,有关媒体陆续报道在一些地区发生互联互通不畅,甚至人为中断互联互通等恶性事件,除了领导者、管理者的觉悟之外,结算价格过低,使主导运营商一方感到无利可图,利益受损,倾力经营多年的庞大电话网却成了其他运营商谋取利益的条件和手段,产生抵触情绪,也是一个很重要因素。很明显,国家规定的IP国内长话价格0.3元/分仅是固网国内长话价格0.7元/分的43%,仅凭这个价格优势就足以吸引用户,抢走固网的长话业务量。在此基础上IP运营商还要折扣50%左右。按50%折扣算,IP国内长话价格0.15元/分是原固网长话0.7元/分的21%,而每分钟的结算价格却仅为0.06元,只是原固网长话收入的8.6%。这种强大的收益反差必然会使主导运营商产生抵触心理。如果有一个相对合理的网间结算价格(比如说按标准通话费50%左右结算),固网一方也会感到尽管IP运营商抢走自己一部分业务,但自己也通过网间结算,得到相对合理的补偿,也就不至于对网间互联互通采取如此恶意的抵触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