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工商局日前公布了近期流通领域手机用锂离子电池商品质量监测结果,其中有16个样品放电性能和循环寿命不合格。
放电性能是考核电池质量的一个主要指标,它以放电时间来考核电池的实际容量是否与电池的标称容量相符。国家标准规定放电时间应大于5小时,而此次监测中有15种商品不符合标准要求。
循环寿命是考核手机电池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可充、放电的次数。标准规定手机电池的循环寿命应不低于300次,而此次监测共有9种商品达不到标准要求。
据介绍,造成手机电池上述两项指标不合格的原因:一是制造厂商所选电芯不过关;二是制造厂商未按电池的实际情况标出电池的容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