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8月初信产部和国家发改委批准固网运营商推行固话套餐业务后,两部委日前又投下了另一枚更具分量的“重磅炸弹”———《关于调整部分电信业务资费管理方式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调整部分电信业务资费管理方式,实行上限管理。

  监管部门将电信资费定价权下放给运营商的做法在业内迅速引起一场大讨论,一些分析人士认为,此次资费管理方式调整具有众多积极意义,并有可能促进电信资费管理方式的进一步改革。但与每一次政策调整相同,《通知》出台后也无法避免遭受质疑,一些分析人士认为此次资费改革没有涉及手机市话和固话市话资费这些“根本”,积极意义不能高估,对目前现行的资费水平难有大的冲击。

  最高限价模式应肯定

  《关于调整部分电信业务资费管理方式的通知》指出,从今年10月1日起,调整部分电信业务资费管理方式,对国内长途电话费、国际长途电话费及台港澳地区电话费、移动电话国内漫游通话费和固定电话本地网营业区间通话费实行资费上限管理,只要在这一价格之内,运营商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对业务进行自主定价。IP电话则仍实行市场调节价。

  此次《通知》出台,业内人士普遍认为,与王旭东强调监管部门应更多地退身于规则之后、成为竞争底限最后把关人的思路吻合。

  信产部电信研究院通信政策研究所陈金桥表示:“‘最高限价’已为很多发达国家的资费管理体制所采用,但在中国通信市场尚是首次。‘最高限价’模式的采用是通信资费管理体系上的重大调整,以前的资费调整都是自上而下进行的宏观调控,而此次调整则是电信资费从政府定价向市场定价过渡的实质一步。”

  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南政法大学教授张树义从政策的角度评价“最高限价”:“一项政策要约束与激励并存,才是一项积极的政策。此次发布的政策,既包括对运营商按市场需求,在自主定价方面的‘放权’,对部分电信业务的政府管制从审批变成备案,也要求企业在新政下对市场和消费者负有更多的责任。”

  陈金桥表示,这是继放开IP电话价格后,国家第二次大规模放开基础电信资费市场,也是电信资费改革走向市场化的一个标志。陈金桥介绍,电信资费管理方式分别经历了自由定价、资本回报率管制及价格上限管制三大阶段。价格上限制管理作为一种激励性管制,通过提供一种与竞争的市场力量相类似的机制,在激励运营商提高生产效率的同时,以降低价格的形式将效率提高的好处转移给消费者。同时,它也使管制者无需获得太多成本资料,就能对价格实施监管,是一种明显占有优势的监管方式。实行上限制管理条件成熟,业务发展的现实也呼唤这样的管理方式。

  水清木华研究中心电信行业分析师沈子信表示:“这次通知内容,只设上限不设下限,可以这么来看:国企最大的任务是获得社会利益最大化,国家资本保值增值,合理配置社会资源,并不是为了厂商的利益来考虑。有上限无下限的通知,可以更加方便运营商动作。这次的资费改革,是为了运营商,为了以后的3G,为了更多的长期计划,是电信改革的一个布局,而不是简单调低价格方便用户。这次改革,意味着电信市场会开始真正的市场化运营,由计划指导到备案审核,比较符合市场观念。”

  积极意义不能高估

  最高限价的模式虽然值得肯定,但是从此次《通知》所调整的电信业务类别来看,其积极意义不能高估。

  Frost & Sullivan(中国)公司总裁王煜全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实行上限制资费的是国内国际长途、港澳台地区通话、移动漫游、区间通话。由于有IP电话的竞争,加上近几年各电信企业实行的各种优惠政策,国内国际长途、港澳台地区通话原来制定的资费标准已经名存实亡,是否实行上限制,意义不大。区间通话,在实行扩大营业区计费后已经很少。上限限价真正产生影响的可能只有移动漫游资费。即使对移动漫游,由于一些地方已经大幅下调漫游话费,影响也有限。所以,仅就实行上限限价的几种资费来看,积极意义非常有限。

  中金公司的一位分析人士表示了同样的看法。他说,从此次实行资费上限管理的这些电信业务看,这些业务都是市场竞争很成熟的业务,《通知》只是对市场既定事实在政策上的追认,并不会进一步加剧长话、移动和固网市场的竞争。

  从长途电话领域来看,IP技术的发展给传统的PSTN业务带来了巨大的挑战,一直以来,IP电话都在实行市场调节定价的方式,新的资费定价方式所能带来的价格竞争将极为有限。

  对移动电话国内漫游业务,分析人士对资费上限改革所能引起的有效竞争也表示怀疑。首先,移动漫游市场现在处于中国移动和中国联通的双寡头竞争态势。更为重要的是,目前90%的高端市场基本被中国移动占领。因此,信产部这一最新文件究竟能在多大程度上加剧移动漫游领域的竞争,还待商榷,特别是在目前中国联通对资费下降极为谨慎的情况下,通常来说,在移动领域内单靠降低一点点漫游费是争取不了太多用户的,绝大多数用户的业务主要还是在本地。人们在移动通信领域最关心的莫过于“单向收费”,但通知中丝毫没有涉及。

  王煜全表示:“不能高估此次改革的影响,改革的积极意义可能非常有限。但若从管理方式改革来说,如果将此次资费管理方式调整作为一个开端,下一步推展到移动电话本地通话费、固定电话本地通话费,则意义非同小可,既会导致管理方式的根本改变,也会引起资费水平的重大变化。所以,现在既不能高估此次资费管理方式调整的意义,也不能忽视其潜在意义。到底有多大影响,还要看有没有、有多大力度的后续改革。”

  诺盛咨询电信行业分析师乔辉也表示,根据现在的《通知》内容看来,可以认为没有涉及市话,改革就没有涉及根本。

  期待跨出第三步

  8月3日,信产部、发改委联合下发《通知》,批准中国电信、中国网通在现行计费方式和收费标准基础上,增加按日收取基本服务费的预付费方案及分级限时套餐。

  8月19日,两部委又调整部分电信业务资费管理方式,实行上限管理。

  短短一个月时间,两部委在电信资费改革的道路上迈出了两大步。然而业内最为关注的手机和固话的基本通话费并不在此次电信业务资费调整之列,导致很多分析人士称电信资费此次调整的象征意义大于实际意义。因此,信产部、发改委在电信资费改革上何时能迈出更具实际意义的第三步,成为业内期待的大事件。

  王煜全认为,此次政府基本放开对长话价格的管制,只是拉开了资费改革的序幕,“今后连市话放开管制也是必然,前不久之所以允许电信和网通实行固话套餐,就是一个例子。”

  但也有分析人士称,此后一段时间监管部门在资费改革难有大动作。监管部门在大范围放开电信资费的同时,对这两项最基本的项目仍然维持严格监管。显然,监管部门也担心企业间无节制的价格战引发恶性竞争,导致国有资产大量流失。而目前的竞争形势是,移动电话的资费不断下降,已经对固定电话构成了严重的异质分流,使固话的使用频率大幅萎缩。基本通话费一旦放开,移动运营商将可以通过降价进一步扩大自己的优势,对固话运营商构成更猛烈的冲击。这也是监管部门不得不顾及的一点。

  上海市场“风平浪静”

  虽然《通知》在本月初就已经出台,并在业内早已讨论得沸沸扬扬,但是几家电信运营商却保持出奇的低调、保守。记者采访了上海地区的几家运营商,电信、移动、联通、网通的新闻发言人都表示,10月1日起是否实行新的资费标准还不清楚,而铁通上海分公司办公室的一位负责人则明确表示,不会主动降价,如果其他的运营商都在调低资费,铁通也许会跟进。

  “铁通方面也接到了相关通知,长途资费将会放开。但是相比其他运营商而言,铁通是去年才由铁道部划归国资委管理的,有关部门在铁通长途资费标准上已经作了倾斜,根据主管部门相关文件,铁通话网的长途电话资费可比电信和网通话网的长途资费低20%,节假日则更优惠。铁通目前进一步降价的空间不大。”这位上海铁通的人士对记者表示。

  对于运营商目前的市场表现,陈金桥认为这并不出乎意料,运营商不愿立即作出反应的原因主要有三:首先,如果电信运营商在政府授权后马上降价,会给消费者造成“既有资费定价过高”的印象,对国家原有定价制度不够尊重;其次,运营商之间的“异制”竞争,即移动与固网的竞争、无线对有线的竞争已经非常激烈,常常是一个运营商“出招”,其他企业马上回应,迅速降价只会造成新一轮的恶性竞争;第三,电信运营商此前早就借各种“套餐”降低了通信资费,消费者观念中认为,“套餐”理应比资费便宜,运营商在降低资费后,“套餐”用户的资费如何调整,将是短时间内难以解决的问题。

  目前,对于电信行业的价格战,运营商总部和分公司之间一直存在着意见分歧,在以省或市为界限的区域市场,分公司为吸引更多的用户,一直对价格战怀有极大的热情,但运营商总部却对此抱保守态度,一方面不希望形成过大的地区之间的资费差,另一方面也不愿ARPU值由于资费下调而下滑过快。

  但总体来看,电信资费的下调不可避免,目前我国电信业的相对资费属于中等偏上水平,国外发达地区用户用于电话消费的金额不到收入的5%,而国内则达到了8%-10%。而在北京、上海等此前资费管制比较严格的地区,实行上限限价后,相关电信资费比其他地区存在更大的下降空间。据相关人士提供的数据,2003年的上海移动平均资费 0.86元/分钟,高于全国移动平均0.46元/分钟;2004年上海移动平均资费0.67元/分钟,高于全国移动平均0.30元/分钟。

  用户真能受益吗?

  按照《通知》的规定,从10月1日起,电信运营商可以为国内长途电话费、国际长途电话费及台港澳地区电话费、移动电话国内漫游通话费和固定电话本地网营业区间通话费自主定价。因此很多用户都期盼在今年国庆节期间,这些电信资费能比较大幅度地下降。

  诺盛咨询电信行业分析师乔辉表示,《通知》中只设上限没设下限,的确可能引发资费战。“我认为这对老百姓来说是好事,这部分资费改革,涉及国外长途/港澳台,我的理解是可能希望慢慢与国外靠齐。毕竟中国现在出国的人很多,包括小留学生,运营商也想要包揽这部分收入。”

  “《通知》的出台不大可能会引起大幅度的资费下调,从此次实行资费上限管理的这些电信业务看,这些业务都是市场竞争很成熟的业务,在《通知》出台以前,这些业务的资费早已进行了大幅下调。比如国内长途电话业务,运营商早在《通知》出来之前,通过卡式业务等形式手段也作了大幅下调。即使有调整,运营商短期内也不会有动作,会在两三个月之后。” 陈金桥表示。

  而王煜全则表示,如果运营商竞相大幅度调低资费,用户短期内会收益,而从长远来看,则会利益受损,“如果缺乏监管,任运营商自行展开价格战,最终受害的只能是广大的消费者。和运营商相比,消费者的弱势位置让运营商在制订价格策略时很少会真正顾及用户利益。在中国,价格战使现有用户利润降低这一约束条件并不存在,因此才会出现经济效益好的运营商主动打价格战的局面。”王煜全还表示,“在这样的价格战中,老百姓要想获得真正的实惠是不可能的。因为主流运营商降价之后,必然会挤压其他电信运营商的生存空间,这直接导致消费者与主要运营商博弈时,因为其他运营商太过弱小而筹码不足,处于被动位置。”

  不少和王煜全观点一致的人士表示,无序的价格战导致通信资费急剧下调,部分用户在短期内得到了实惠。但由于国内运营商实力参差不齐,强势运营商发动价格战之后只能是增强自身掌控市场的能力,但从长远来看,电信业是以高投资来支撑的产业,没有足够的资金作为后盾,企业就会被迫减少研发投入,无法更好满足广大用户对进一步扩大网络规模、开发新的业务功能、改善服务设施和提高服务质量等各种需求,最终会使消费者的利益受损。

  链接

  电信资费改革

  重大事件回放

  2000年12月25日 信息产业部、国家计委、财政部发布了《关于电信资费结构性调整的通知》,涵盖了除移动电话外的全部基本电信业务。从调整幅度上看,除本地电话外,其余各项业务资费均大幅度下调,部分业务如国际电话、出租电路、拨号上网通信费等降低幅度都超过了50%。分析人士认为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涉及面最广、调整幅度最大的一次电信资费调整方案。

  2001年6月30日 财政部、信息产业部宣布,自2001年7月1日起,我国将取消市话初装费、农村电话初装费、移动电话入网费和附加在电话上征收的其他政府性基金项目。

  2002年 国家计委、信息产业部关于印发《电信资费审批备案程序规定(试行)》的通知。

  2005年8月3日 信息产业部和国家发改委联合下发《关于同意中国电信集团公司中国网络通信集团公司推出多种固定电话资费套餐方案的通知》。

  2005年8月19日 信息产业部和国家发改委联合下发通知,对国内长途电话通话费、国际长途电话及港澳台地区电话通话费、移动电话国内漫游通话费和固定电话本地网营业区间通话费实行资费上限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