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授权许可,就擅自将享有著作权的专辑歌曲放在网上供人试听和下载。上海市榕树下计算机有限公司被华纳国际音乐股份有限公司以侵犯其歌曲网络传播权告上法庭。昨天上午,二中院对此案进行了公开审理。
2002年4月,榕树下计算机公司下属的榕树下网站(www.rong-shu.com),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将华纳公司2001年底推出的那英专辑《我不是天使》中的10首歌放在网上供人免费试听和下载,被华纳公司发现并告上法庭。
为此,华纳公司依据目前世界上唯一在网上收费供人下载歌曲的美国苹果公司每首歌曲收取下载费99美分的标准要求榕树下赔偿20万元。对于侵权榕树下并没有多大疑义,但他们认为应参照中国的相关音乐赔偿法律规定,赔偿对方每首歌每季度50元。
目前,国内对于网络传播歌曲侵权的赔偿还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
庭审后,华纳公司代理人翁才林律师表示,他们希望通过此案的审理,让那些还在侵权的网站停止侵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