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在校大学生,无意中发现“金蓉卡”充值系统上存在漏洞,即冒充电信一级代理商,在短短两个月内,盗窃电信资费33万余元。日前,这名大学生因犯盗窃罪,被成都市中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5万元。
现年25岁的外地某大学学生雷镇艇,今年初来成都实习,在用“金蓉卡”充值时,无意中发现可用一张卡反复为多部电话充值。雷“灵机”一动,觉得赚钱的机会来了。2月底,他私自成立“四川省壹皇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租用一居民房办公,使用别人的身份证开通四部电话,聘用其老乡、亲戚等作为公司业务员。这些业务员来到一些电信超市,自称是中国电信一级代理商,可为超市的电话充值,并可以返点折扣。4月15日,雷被公安机关挡获。
法院审理认定,被告人雷镇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金蓉卡”反复充值的秘密手段,窃取成都电信公司的电信资费,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