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公告,公布了暂时指定承担无线局域网产品的三家认证机构和一家检测机构。

  公告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认监委研究决定,暂时指定以下机构从即日起在指定的业务范围内承担无线局域网产品(实施规则号:CNCA—11C—048)的强制性产品认证、检测工作,认证机构是中国质量认证中心、中国电磁兼容认证中心和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所产品认证中心等三家。检测机构为国家无线电频谱监测和检验中心。

  认证机构负责对型式试验、工厂审查结果(如适用)进行综合评价,评价合格的,由认证机构对委托人颁发认证证书(每一个认证单元颁发一个认证证书)。认证程序为,委托人向指定的检测机构委托型式试验;型式试验合格后,委托人向指定的认证机构委托认证;认证机构审查有关资料,并进行初始工厂审查(如适用);认证机构对型式试验、工厂审查结果(如适用)进行综合评价,评价合格后向委托人颁发认证证书;认证机构对获证后的产品进行定期的监督。(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