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娱产业一定要强调竞合,我们可以研究“比较成本理论”来明晰竞合的道理。就是只有通过竞合才能把蛋糕做大。要两者共同发展,如果只是你中没我,我中没你的思维定式,就会陷入恶性竞争的怪圈,所以经营者眼光一定要放宽、放远。”
本报记者 陈丽容
目前,IPTV、数字电视、互动电视不断活跃在公众眼前,三者名称不同,然而功能却有着相似之处,三者各自为政是否会造成资源浪费?其背后是否反应出各自的利益冲突?我们应当如何构建有效的商业盈利模式,对网娱资源进行整合发挥其最大效益?为此,本报记者采访了北京邮电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博士生导师、英国剑桥大学博士曾剑秋教授。
记者:对于数字电视、互动电视、IPTV各自为政的现状您是怎么看待?现象的背后是否反应出各自的利益冲突?应当如何平衡?
曾剑秋:我认为形成这种局面的主要原因有两点:首先,IPTV在技术发展过程中,涉及了两个较大的部门——广电和电信。广电在颁发IPTV执照不包括电信的企业,而电信企业拥有先进的网络体系,所以,资源不能得到充分有效地利用;另外,IPTV是个非常有吸引力的技术,但同时还需不断完善,需要共同合作才能实现双赢,而在应用过程中企业各自为政就导致市场混乱的局面。
全世界所有国家都会走向三网融合或者说所有网络的融合,而目前IPTV技术的推广与应用符合这种大趋势。但是,从我对山西、浙江、安徽等国内的多个省份调研的结果来看,令人不太满意由于存在着各自为政的局面,资源浪费现象或者说整体效益并不理想。
对于IPTV最后的解决方案,我认为应当把眼光放远一点,在技术的选择上,应倾向于有利于推进整个三网融合为目标去解决。所以,IPTV不能忽略技术上的影响,尤其不能忽略标准的影响,要有关注全球IPTV发展方向的眼光,建立一个适合我国发展的标准。
当然,当事情遇到强调部门利益时,站在自身的角度维护自身的利益,也是很自然的事。因此,IPTV的发展以及两大部门之间的利益平衡既需要宏观协调,也需要两大部门之间的协调。
所以一定要强调竞合,我们可以研究“比较成本理论”来明晰竞合的道理。就是只有通过竞合才能把蛋糕做大,要两者共同发展。如果只是你中没我,我中没你的思维定式,就会进入恶性竞争的怪圈,所以眼光一定要放宽、放远。
记者:从数字电视、互动电视、IPTV混战中,我们看到中国的网络娱乐资源(网络和电视)并没有发挥最大的效益,我们应当如何构建有效的商业盈利模式,对网娱资源进行整合发挥最大的效益?是否需要建立一条坚实的产业链?
曾剑秋:实际上商业模式一直是个被探讨的问题,比如电信部门搞转型,也是在研究自己的商业模式。对于IPTV,相关产业或者部门要联手实现优势互补,找到共同的营利模式才能走的更远。
目前,计算机与电信已走到联手的模式,比如门户网站,像新浪,搜狐等,从不盈利的模式走到盈利模式,这当中就值得IPTV各方去借鉴,他们应当从两网融合的经验中看到三网融合的最终发展都是要寻求一种联合盈利的模式。
当然,由于IPTV还处于发展的过程中,孤立研究自己的模式也是难免的,但我希望这个过程不要太长,我相信迟早有一天将实现共同研究盈利的商业模式,去建立一个基于三网融合、多样化的模式,而这样的商业模式将是利益共享、丰富多彩的模式。
对于网娱的整合也需要三网融合,因为计算机和电信已经融为一体,各自为政,相当浪费。
产业链问题,首先需要政府的指导,规定相应的政策,国家应当把三网融合看成整个产业的基础,这是最主要的。
首先,从产业链的过程来看,中国基于三网融合的企业基本上是国有模式,自由组合没必要,所以需要政府的指导。其次,我国产业链的建立还很单薄、粗线条,真正使用价值链的还很少,所以,应该以国际企业为标竿,从技术发展的大趋势细化价值链。事实上,谁能够走到前面,看的广阔、看的远一点,就能够主动地去选择融合的战略,就能够真正找到商业盈利模式,也能够真正解决产业链之间的优势互补,打造出共同互赢的商业盈利模式。
记者:数字电视、互动电视、IPTV各行其是,对三网融合有何影响?
曾剑秋:我认为数字电视、互动电视、IPTV各行其是阻碍了我国的三网融合。
首先,我认为没有很好地利用有限的资源,从而造成浪费非常严重,例如广电拥有的丰富的内容资源而电信拥有强势的网络资源,二者应积极推进合作。
其次,数字电视、互动电视、IPTV各行其是导致无序竞争甚至恶性竞争,大家都赚不到钱。最后,也是非常重要的一点就是错失了共同发展的机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