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信产业报讯 (记者许婷)6月6日,国资委最新公布了《关于规范中央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央企负责人的职务消费做到依法合规、从严从俭;公开透明、接受监督。
《意见》要求,各中央企业要对本企业负责人现有的职务消费进行认真清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企业负责人岗位职责和履职特点,制订规范有关制度规章或管理办法。
对经常发生、用途明确、标准易定的职务消费,《意见》指出可以探索实行货币化改革。职务消费货币化的标准,参照国内外同类企业的做法,不得高于货币化改革前的费用支出,不得变相提高企业负责人的总体薪酬水平。
对已实行货币化发放的职务消费项目,货币化补贴应纳入企业负责人货币性收入管理,国资委要求企业负责人不得在货币化发放标准之外,以报销等方式在企业列支。企业负责人实行职务消费货币化改革,应事先报经国务院国资委同意。而对实行实报实销或年度限额报销的职务消费项目,不得同时给以货币性补贴。
同时,国资委要求中央企业在今年年底前把规范职务消费的制度规章建立起来,从2007年起严格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