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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

新“电话入网合同”5大亮点 12月1日起实施

出处:法制晚报 作者:王晓荃 2005-11-17 18:36 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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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公布的新版“电话入网合同”终结了电信的“霸王条款”。

  今天公布的新版“电话入网合同”终结了电信的“霸王条款”。今天上午,北京市工商局和通信管理局宣布,《北京市移动电话入网合同》和《北京市固定电话入网合同》示范文本正式出台。两个示范文本适用于“先使用后付费”类的移动和固定电话,并将于今年12月1日正式开始使用。

  在上午的发布会上,市工商局合同处王珊处长介绍说,这两个合同示范文本虽然不具有强制性,但是5大运营商均表示会使用由两部门制定的这个示范文本,目前已有运营商开始排版制作新的合同示范文本了,对12月1日以后入网的用户均会使用这个合同示范文本。

  王珊同时也表示,新合同示范文本中的规定只能适用于12月1日以后入网的用户,在此之前和通信公司签订的用户合同不能用新合同覆盖。

  此外,这两个示范文本只适用于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签订的“先使用后付费”类的移动电话和固定电话入网交易,小灵通、神州行、动感地带、如意通等预付费类入网交易因为续费、缴费方式和办理手续等内容与前者不同,所以不适用此次制定的示范文本。

  目前,北京地区从事电信业务的主要公司有5家,分别是提供固话入网服务的网通、电信和铁通公司,提供移动入网服务的移动和联通公司。

  数字新闻

  手机 几乎平均一人一部

  北京市通信管理局数字显示,2004年北京市固定电话普及率为67.3部/百人,是全国固定电话普及率的2.7倍;移动电话普及率为92.1部/百人,是全国移动电话普及率的3.6倍。

  2005年上半年,北京市固定电话又新增74万用户,移动电话新增55万用户。

  电信“霸王条款”剥离进程

  2004年3月15日中消协炮轰电信“霸王条款”,包括电信卡过期余额视为“自动放弃”等

  2004年年底北京市工商局和北京市通信管理局开始对规范电信合同进行深入的调研

  2005年6月28日至7月7日通过北京首个“电话合同”示范文本在“首都之窗”等网站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

  2005年7月28日,市工商局和市通信管理局就电信示范文本召开听证会

  2005年11月17日《北京市移动电话入网合同》和《北京市固定电话入网合同》示范文本正式出台,12月1日起执行

  修改亮点

  “擅自服务”不得收取费用

  文本对费用标准、资费调整、费用缴纳、欠费责任等内容做出了规定,并强调双方对通信费用都有主动进行风险控制的义务。未经用户同意擅自开通收取月功能费的服务项目的,通信公司不得向用户收取费用。

  网络升级应提前90天告知

  因技术进步而发生网络整体升级换代所涉及的有关问题,示范文本规定,通信公司应至少提前90日告知用户,并提出合理的解决方案。

  用户资料 通信公司应保密

  在用户资料条款中,文本规定了用户保证入网资料真实准确以及妥善保管服务密码的义务,同时规定了通信公司对用户相关资料的保密义务,未尽保密义务而给用户造成损失的,通信公司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办理入网 不用本地身份证

  在入网要求方面,一方面删去了只能凭本地身份证办理入网手续的规定,另一方面又明确了用户提供担保的有关内容,保障了通信公司依法收取通信费用的权利。

  北京移动、联通表示,如果外地身份证前来办理入网,需要提供个人身份证和预交500元话费,即可入网。

  障碍修复 超过时限要“罚款”

  在通信公司的网络覆盖范围内,接到用户申告服务障碍的,应在24小时内修复或者调通;不能如期修复或者调通的,应及时通知用户,并免收障碍期间的基本月租费及其他月功能费。

  此外,删除了“本合同的解释权归××通信公司”的内容。固定电话入网合同中除了与移动电话相同的一些内容外,还规定如需变更电话后四位号码的,应允许用户在一定范围内免费选择新号;电话号码更改后,通信公司应在45日内连续免费播放改号提示音等。

  关注焦点

  月租费能否取消?

  在今天的示范文本正式公布前,有关方面曾对此在网上征集意见,并举行听证会。市民广泛关注月租费、双向收费等问题。

  网民部分意见

  在10天的网上公示征求意见期内,共收到网民留言416条,多数市民关注的是能否取消月租费和双向收费、提供固定电话市话清单等。

  ★不能把成本问题转嫁给消费者,首先要取消月租费,即使无法马上做到,也要逐步降低月租费。

  ★应该取消移动电话双向收费。

  ★固定电话安装不应需要本市身份证,建议改为外省市居民只要能证明是自有房产的,给予安装后付费电话。

  对于这些意见,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取消月租费、取消双向收费、提供固话清单等问题,在草拟的合同中没有涉及,不属于此次合同制定的范围。

  听证会部分意见

  虽然示范合同制定部门一再强调此次合同不涉及“取消月租费和双向收费”内容,但仍在听证会上被消费者代表反复提及。

  ★消费者代表陈勇峰认为,目前市话以分钟计费、长途以6秒计费的方式不合理,应以“秒”计算。而“取消月租费和双向收费”被陈勇峰反复提及。

  对于“取消月租费”和“实现单向收费”的强烈呼声,信息产业部电信经济专家委员会秘书长杨培芳认为,收取月租费并不是因为缺钱,而是国际惯例。目前取消月租费不太可能,而电信计费发展的大趋势包月制,也并非按秒计算。

  相关新闻

  每24件投诉有1件不满电信

  昨天,来自中国消费者协会官方网站发布的消息称,每24件投诉就有1件是电信投诉。信息产业部、中消协、全国电信用户委员会等部门将开展电信用户满意度指数测评。

  “通信产品、通信服务在给消费者带来快乐方便的同时,也带来了不少烦恼。”中消协秘书长母建华介绍,来自中消协和各地消协受理的投诉统计,近两年来,每10件投诉就有1件是手机投诉,每24件投诉就有1件是电信投诉。

  此次“畅通网络,诚信服务”主题活动要规范解决网间通信不畅、短信业务收费争议及短信陷阱、电信卡有效期及其余额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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