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广东省通信管理局获悉,《广东省电信网间通信障碍处理工作制度》(以下简称《制度》)将在12月1日正式发布实施,该制度明确了运营商处理各类网间通信障碍的程序和要求,包括要求设立两级网间通信障碍24小时申告电话,从确认收到相应报障单到消除网间通信障碍的最长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等。
运营商要成立两级协调小组
据了解,该《制度》规定,各运营商成立省级和各本地网的电信网间通信障碍处理协调小组,并明确各自的职责。要求本地网协调小组组长应了解当地网间互联互通质量情况,负责收集和汇总上月本地网间通信障碍的处理情况,并报送通信管理局和抄送其他运营商。要求各运营商明确地市级机构、省级机构网间通信质量管理的联络人和责任人,设立两级网间通信障碍24小时申告电话,保证全天网间通信障碍沟通渠道的畅通。
另外,《制度》还规定,遇到网间通信障碍,运营商应按照先本网后他网的障碍排查顺序,排查网间通信障碍的段落是在本网还是在他网。在确认非本网原因后,应向对方同级机构申告;网间通信障碍应先由地市级机构间沟通和协调解决,解决未果再由省级机构间协调解决,之后在规定的时限内仍不能排除的,省级机构可提交《网间通信障碍申告单》及相关证据向通管局申告。
据悉,《制度》还将网间通信障碍的严重程度分为5类,并分别规定了处理时限,事故和严重事故,从确认收到《电信网间通信障碍报障单》到消除网间通信障碍的最长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通管局还要求基础电信运营商在网间通信障碍的沟通、协调过程中,应妥善保存真实、准确的相关证据如用户申诉记录或企业申告材料、网间通信障碍的测试记录及与对方的沟通协调记录等,以便电信监管部门确定责任方。
填《电信法》出台前监管空隙
对违反《制度》的行为,通管局将根据违法、违规行为的严重程度采取行政处罚、行业内通报、向当地政府和企业上级通报及提出处理建议、在新闻媒体公开曝光等不同方法进行处理,对于情节特别严重构成犯罪的,将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广东省通信管理局方面表示,制定这一制度,目的在于保证不同运营商网间通话的顺畅。据了解,最近一两年,随着电信业竞争的加剧,一些地方不时发生网间通信故障。为了打击竞争对手,有运营商故意拖延处理故障的时间,甚至有运营商人为封堵网间中继及基站,切断互联电路,设置障碍阻碍互联互通,致使用户在网间通信的接通率降低,严重损害用户利益。
不过,由于《电信法》迟迟不能出台,处理此类网间通信故障和界定法律责任,目前仍然欠缺足够的法律规则。有电信业专家认为,在《电信法》出台前,加快地方电信立法,由省级电信监管部门出台相应的规章,是避免“监管真空”出现的必要办法。另一方面,网间通信故障已经引起了国家有关部门的重视,此前最高法院已经就互联互通问题出台了相关司法解释,砍电缆等恶性事件责任人将被追究相应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