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版  |  阅读排行 | 滚动 | 微软SOA高峰会 | 中型企业创新社区 | IT职场拨云见日 体版   推荐信息:
通信

移动号码可携带与未来移动通讯监管政策

出处:人民邮电报 作者: 2004-04-22 13:02 评论
字体大小: | |
新运营商用自身的服务来争取更多用户的最大障碍不存在了,因此可以在市场份额的竞争中发掘更大的潜力。

  国外政府推出号码可携带政策是为了建立一个公平、有效的市场竞争环境,同时使消费者获得更多的利益。实施号码可携带政策,对于移动电话用户来说,可以在考虑价格、服务质量和其它因素之后自由地选择业务提供者,并且不会受到因使用一个新号码而造成的转移成本等问题的困扰。对于新运营商来说,用自身的服务来争取更多用户的最大障碍不存在了,因此可以在市场份额的竞争中发掘更大的潜力。

  国外移动号码可携带政策实施情况

  (一)英国

  1998年以前,英国的移动电话用户通常很难更换他们的运营商,因为一旦更换运营商,就得面临更改电话号码的不便。而移动电话受频率限制,其市场运营商数量有限,为了保证在运营商有限的情况下还能使移动电话市场具有充分的竞争性,英国政府于1996年作了一次专门的调查,并公布了一份调查文件:

  对用户而言,他们一般不愿意更换提供服务的运营商,主要原因是更换运营商要改变原有的电话号码,这会给他们的生活造成不便。如果实现号码可携带,便能消除这种无形的障碍。

  对企业用户而言,更换运营商导致电话号码的改变是他们面临的最大问题,如果能够实现号码可携带,那么愿意更换运营商的企业将可能从41%上升到96%。

  这项调查报告讨论了是否和什么时候引入移动号码可携带,该报告的结论强有力地支持了移动号码可携带业务的引入。根据这项专门的调查,OFTEL发现:实现移动号码可携带将在运营商之间产生危机感,从而促进市场的竞争;促使运营商价格下降;促进业务、服务创新;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从而产生真正、有效的竞争。

  鉴于上述调查,OFTEL于1997年4月公布了一份名为“移动电话市场的公平交易”的陈述,该陈述指出,移动电话市场缺少号码可携带性已成为实现竞争的主要障碍,移动号码可携带将成为决定市场是否充分竞争的一个关键因素。

  根据调查结果以及相关专家的建议,OFTEL提出,移动运营商提供号码可携带业务的最迟期限为1998年6月30日。为了确保号码可携带业务的顺利按时实现,OFTEL修改了移动运营商的许可证条款,修改内容如下:

  ——从1998年6月30日起,运营商开始提供号码可携带业务;

  ——为这种可携带业务建立资费原则;

  ——当双方运营商因号码可携带产生纠纷时,向OFTEL提供解决纠纷的期限和条件;

  ——要求运营商保证该号码可携带业务是由该运营商提供的。

  新的许可证要求运营商必须提供号码可携带业务,除非运营商能表明在技术上不能实现。当然,许可证的要求是指运营商有义务“出口”提供该项业务,而没有“进口”该项业务的权利。

  (二)美国

  在美国FCC实行号码可携带的主要目的是促进本地电话业务的竞争、消除竞争壁垒。FCC于1996年7月2日发布了第一个相关的报告和命令,它包括有线和无线业务。“号码可携带”服务允许消费者在更换运营商的时候仍然保留他们原来的移动电话号码。

  从2003年11月24日开始,FCC要求运营商为消费者提供不必更改电话号码、可自由选择运营商的服务。美国的前100位运营商必须向消费者提供在无线和有线运营商之间、无线运营商与无线运营商之间转换号码的选择权,不过FCC允许其它小运营商有6个月的缓冲期。据分析师预测在1.5亿移动用户中,多达20%的用户将在自由选择后可能转换他们的服务提供商。

  (三)澳大利亚

  澳大利亚电信管理局(ACA)要求从2001年9月25日开始提供移动号码携带业务,并为此作了专门的调查,调查结果如下:

  ACA认为,号码可携带的需求超过3个小时是不能被接受的。当然,因为初期的困难造成的延迟是可以理解的。为此,ACA要求:

  ——至少90%的“可携”需求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总的时间少于3小时;

  ——提供“可携”业务的最长时间不能超过两天。

  ACA要求主要的四家运营商定期向它汇报,另外,ACA也要求运营商之间能尽可能快地进行双边谈判,以确保号码可携带业务的真正实施。

  (四)韩国

  对于韩国三大移动电话运营商来说,随着电话号码可携带新规则从2004年1月1日开始实施,它们从2003年迈向2004年的步伐并不感到轻松。

  从2004年1月1日开始,按照韩国政府制订的电信新规则,韩国第一大移动运营商SKTelecom用户就能够在电话号码不改变的情况下转而接受其它移动电话运营商的服务。考虑到韩国这三大国内移动电话运营商各自市场份额的不同,同样的这个规则在2004年7月也将对KTF生效,在2005年1月对LGTelecom生效。

  据韩国信息通信部(MIC)称,由于SKTelecom网络发生错误,新规则实施的头一天,在办理转换运营商服务的6112户申请中,只有3067户转移成功。申请向KTF转移的3032名用户中有1703户转移成功,而申请向LGTelecom转移的3080名用户中有1364户转移成功。

  目前,有70%的韩国人已经拥有了手机,随着号码可携带规则的实施,三家移动运营商将在已经饱和的移动电话市场上展开更激烈的竞争。

  在新的环境下,SKTelecom已经积极推出优惠措施来争取高端用户。该公司要求实施新价格折扣的政策要求已经获得MIC的批准,但价格下调的幅度没有其要求的大。按照已批准的价格表,接受18个月服务的SKTelecom用户在服务期将获得15%~25%的价格折扣,而接受24个月服务的用户将获得20%~35%的价格折扣。

共2页。 1 2 :
相关文章
  • 本文关键字:
  • 政策 (4)
  • 频道最新更新
    奥运嘉年华
    点击排行
    推荐专题
    更多
    思科
  • 打开网络创新之门
  • 思科公司于北京嘉里中心饭店成功举办了主题为“创新网络,绿色引擎”的思科创新日暨思科新品发布会。
  • 论坛热贴
    更多
    博客精选
    更多
    视频推荐
    更多
  • 杜青松:对IT人员要求别具一格
  • 在对杜青松的采访中,他透露出目前在中粮包装有限公司信息化建设的工作中的一个难点——IT人力资源短缺。
  • TMG

    Copyright (C) 1999-2008 Chinabyte.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天极网络

    渝ICP证B2-20030003号 商务联系、网站内容、合作建议:010-82657868

    版权声明 在线提交意见反馈 Powered by 天极内容管理平台CMS4i

    经营性网站备案信息 网警备案 中国网站排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