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报告: 第一部分:论为什么必须让TD-SCDMA单独组网
附件:McWiLL在韩国测试的报告本报告以理论逻辑和经验证据反复证明了一个主题:给中国的新技术以应用机会是推动自主创新的一个关键战略环节。这个问题之所以重要,因为市场是技术进步的必要条件——不仅技术只有进入市场才能获得使技术研发能够持续下去的收入来源,而且技术本身也只有以产品的形式在市场应用才能得到持续改进。就本报告所集中分析的电信标准问题来说,具有经济意义的标准不是指写在技术文本上的规范,而是在市场竞争中成为主导技术轨道(主导设计)的系统。关注标准的应用机会问题,就是关注一个标准从技术文本上的规范成为市场主导设计标准的过程。没有这个过程,中国开发的所有标准都只能是实验室的“玩具”,而中国的标准战略就永远是一句空话。基于这个主题以及面对TD-SCDMA和SCDMA发展中情况所发现的问题,我们最后给出三个结论。
(一)中国的市场必须为中国的技术进步服务
中国的市场对于中国的经济发展和技术进步是一项宝贵的战略资源。就消费者人数来说,中国市场是世界上最大的单一民族市场,而且其经济规模20年来也一直在高速扩张。这样一个市场的价值是能够既为中国企业的技术能力和组织能力提供成长的空间,也为源于本土创新的新技术和新工业提供发展的可能性。
但是,本国的市场资源并不见得总是能够为本国的经济发展提供条件。从第二次鸦片战争(1857年)直到20世纪的前30年,中国市场是世界上最开放的市场——因为中国在不平等条约下只能征收全世界最低水平的关税,而且还曾经丧失了关税自主(1929年恢复)。这样一个规模巨大而又开放的市场曾经对英国、美国和日本等国的工业化做出了巨大“贡献”。但是,中国自己却在鸦片战争之后的一百年间沦落成为一个贫穷落后的国家。甚至在20世纪初中国出现了现代工业之后,中国的市场也没有能为中国的工业化和技术进步提供足够的服务——中国民族资本主义工业在20世纪前半段的遭遇证明了这一点。本国的市场不能贡献于本国的经济发展,其原因在于政治,而不是经济,所以中国革命的发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建立是历史的必然。
中国的市场如果在开放的条件下能够贡献于中国的技术进步,必须具备两个要素:第一,市场开放只能是在中国主权框架下的开放,而中国市场体系的培育在任何情况下都必须处于中国政府的行政、法律和政策框架之下。现代市场经济是在民族国家的政治框架下形成的,这种政治框架至今仍然以主权国家为单位,即使是WTO(世界贸易组织)也不过是主权国家之间的条约组织。主权、行政、法律和政策的框架是保证中国市场具有促进中国发展的战略含义的政治前提,任何认为开放就是“政府什么都不管”的想法是错误的,只能导致任人宰割。在这个框架下,政府可以通过影响需求来拉动新技术和新工业的发展,在中国政府能够直接影响采购决定的重大装备领域,对中国企业产品的采购政策必须从保护和促进本土技术能力发展的意义上来考虑。
第二,中国市场在各个工业领域都必须形成竞争性结构。直到今天,在中国的经济管理工作中仍然保留着浓重的传统计划经济思维,经常以避免重复浪费为由限制竞争。值得深思的是,限制竞争的做法经常是与依赖外国技术奇特地结合在一起的。同时,优惠外资而置中国企业于不公平竞争地位的政策同样阻碍了中国的技术进步。实际上,关于竞争和技术进步之间的重要关系早就在理论上得到确认:为什么看上去存在大量“重复浪费”的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在长期技术进步的效率上超过了不允许这种“浪费”的中央计划经济体制?原因在于,技术进步是演进的,其过程充满了不确定性,所以一个允许存在多样性的竞争体制不会扼杀任何只能事后才能证明其潜力的技术路径(Nelson, 1996)。中国二十多年的经验同样证明,竞争性企业在竞争性市场的成长是自主创新的基本动力。中国家用电器工业和彩色电视机工业的崛起都是在这些工业形成竞争性市场结构之后实现的。数一数今天这两个工业的领头企业,其中有几个是当年的“定点企业”?中国汽车工业是另一个例子:二十年保护“三大集团”垄断地位的结果是导致整个中国汽车工业都奇特地与外国企业的技术垄断结合在一起。直到近年来逐渐形成竞争性市场条件,中国汽车工业才实现了以自主开发为主要内容的技术进步。
上述两个要素是互相联系的:中国市场如果不处于中国政府的管制框架之下,就不会是一个竞争性的市场,必然遭到垄断企业的操纵。中国的改革开放过程正在遇到垄断的问题。就国内来源而言,在计划经济时代并没有垄断的问题,因为那时也没有竞争的问题,整个经济的运行服从国家的直接协调。垄断问题是在从计划向市场过渡的过程中产生的。由于市场化的过程还没有完成,中国出现了一方面拥有着经济利益动机、同时又继承着行业管制权力并享受着不许民营资本进入特权的“企业”,特别是在包括电力供应、铁路和电信服务等等在内的运营部门。就国外来源而言,跨国公司利用技术和财力的优势来遏制本土企业的竞争,本身就是它们竞争战略的本能。如果英特尔、微软都在欧洲、日本等国遭到过反垄断调查和起诉(微软在本国也曾经受到过反垄断起诉),那么它们在中国市场上的行为是否具有垄断倾向还是一个需要怀疑的问题吗?
中国电信市场的垄断特征是垄断运营商与外国企业的技术垄断非常奇特地结合在一起,所以对于中国在这个领域中的技术进步更加危险。数一数在中国各大电信运营商的领导班子里,有多少从信产部“下凡”的官员。相比之下,在中国电信设备企业(不管是民营还是国营的)的领导班子中,又能找到几个从信产部“下凡”的官员。仅仅这一个例子就足以说明,在中国电信工业中,运营商和设备商之间存在着什么样的不平等关系。来自中国电信市场的大订单曾经数次挽救过陷入危机甚至破产边缘的跨国公司,如爱立信、朗讯、北电等企业。中国的电信市场还曾经充当过外国技术获得改进的试验场:富士通的F150数字程控交换机是因为中国把它作为“先进”技术而引进才得到在应用中改进的机会;GSM只是在中国采用之后才在世界上其他地区大规模推广开来;连GPRS(2.5G的GSM)的大规模组网也是从中国开始的,而这些网络投入费用高昂,所以中国无形中再次扮演了外国系统技术在商业化运营方面具有世界意义的“小白鼠”;PHS作为一个类似“无绳电话”的落后技术系统,却在中国大行其道,投入运营的网络规模几乎是日本原产地的10倍之巨,等等。如果中国没有做出技术上的努力倒也罢了,但到90年代末就在第二代移动通信技术上取得突破的中国企业,由于外国企业的技术壁垒只能获得本土市场的一点点份额,这其中没有垄断因素作孽?
运营商的垄断结构及其对国家创新能力目标的忽视是造成中国电信设备企业技术进步与本土市场脱节的重要原因。因此,对于电信运营的任何改革措施都必须以打破垄断、造成竞争性市场结构为基本原则。只有这样,中国的技术才能有得到应用的机会和发展的空间。中国市场具有规模优势,而大规模市场对于主导技术轨道的形成具有决定性作用。因此,中国市场是中国技术进步的战略资源,利用好这个资源的关键步骤就是给中国技术以在应用中改进的机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