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naByte报道 记者朱琳):作为各大内容提供商盈利“顶梁柱”之一的“铃声下载”,一直是梦网业务的重要内容,同时得到了广大用户的认可和积极参与。但是,少数内容提供商在未取得音乐著作权授权的情况下开展了相关业务,因为侵犯版权引起的法律纠纷在一段时间中可谓层出不穷。
2002年12月16日,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与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共同发起了一次前所未有的维护音乐著作权版权的行动,双方就规范移动梦网音乐著作权使用授权一事正式签署了合作备忘录,并出台了针对涉及音乐著作权相关移动业务的管理办法。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以及众多移动梦网内容提供商在近日达成了共识,签署了合作备忘录。三方共同约定:移动梦网内容提供商在申请开展音乐类服务前必须出示合法的音乐著作权使用授权;基于此,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将提供必要的帮助;移动梦网内容提供商取得授权后,将按照既定规则履行保护音乐著作权的义务。
对于此次合作,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鲁向东副总经理表示:这次合作,无论对保护知识产权、规范企业,还是促进移动数据业务健康、快速发展,都具有不可估量的价值和意义,我们深信,两个行业都会因此受益。
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王立平主席也表示:这次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达成共同规范市场的合作,是率先以实际行动对中国政府在加入WTO时的庄严承诺做出的有力呼应,不但双方都将因此而获益菲浅,也为其他行业的著作权保护提供了可资借鉴的成功模式。
据了解,此项备忘录签署之后,各网站按照每首歌曲下载的数量向音乐著作权协会支付一定百分比的版权费,中国移动将在计费系统上予以支持。263网络集团CEO李小龙向记者表示,原来SP与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商讨版权费用问题都是各自进行,此次由中国移动出面,统一协商版权费用支付,有助于联合SP的整体力量,减少一定的版权费用支出。虽然互联网有史以来,侵权现象就一直较为严重,但是,备忘录的签署也向世人表达了运营商、SP对音乐著作权保护的决心。




